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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自留山 荒山变绿山 龙门两万农户上山发展种植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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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12
第3版()
专栏:

扩大自留山 荒山变绿山
龙门两万农户上山发展种植园
本报讯 记者蔡东士报道:中共广东省龙门县委根据当地山多、村落分散、适宜农民家庭经营山场的特点,进一步放宽政策,扩大自留山,让农民放开手脚发展小种植园。
目前,全县有2万多农户在自留山上办起小种植园。1979年以来种植的果树达120多万棵,同时还办了小杉园、小竹园、小茶园26,000多个。山区的小型农副产品加工厂、交通运输业等也随之发展起来,促进了山区商品经济的发展。
龙门县地处粤东山区,“八山一水一分田”。八分山上生产潜力很大。蓝田公社上东大队上?生产队社员杨明康,一家七口承包8亩水田,再耕三五亩自留山,劳力还是有富余。1982年春,他见生产队有二三千亩荒山无人肯种,就买了8,000株杉苗种上40亩,又在山上挖两个鱼塘,养了14群蜜蜂,3头猪,100只鸡,在荒山上办成了小庄园,一年纯收入2,300多元。全县象杨明康这样自发地上山经营小庄园的社员不少,但大多不敢公开。这就给县委领导提出一个尖锐的问题:是让大片山荒着、人闲着,还是放手让社员经营呢?
县委领导通过调查算账,决定进一步放宽政策,规定每户农民的自留山可以扩大到5至10亩,山地特别多的可以超过百亩。为了方便农民经营,每户的自留山尽可能集中成片。自留山上种的用材林和果木,保证谁种谁有,子孙有继承权。原来集体所有的成林山,也全部划分成责任山,由各家各户向集体承包,自留山证和责任山证也随之发到农民手上。
群众吃了“定心丸”,就放开手脚在自留山上从事开发性生产,办小果园、小竹园、小茶园和小杉园。县委和县政府采取各种措施积极扶持,规定凡种活一棵橙子由地方财政补贴一元,种活一棵荔枝、沙田柚补贴5角,一棵青梅补贴3角;种植果树100棵以上的专业户可享受免费技术培训;和国营部门联办的,由农业银行提供贷款作资金,由供销社包销产品。许多农民从山下搬到山上居住,专心经营种植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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