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阅读
  • 0回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在全国范围逐步推行 国务院批准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13
第3版()
专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在全国范围逐步推行
国务院批准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本报讯 据《中国教育报》报道:5月3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并同意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逐步推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已在北京、天津、上海、辽宁四省、市试行两年,受到各方面的热烈欢迎,取得了初步经验,证明实行这项制度,为加速造就和选拔四化建设的人才开辟了新途径。今年以来,又有十多个省、市、自治区成立或准备成立高教自学考试指导机构,积极开展自学考试的工作。
国家已明确规定,自学人员经过所在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及其指定的主考院校考试合格者,国家承认其学历,对其使用和工资待遇也有相应的规定。
为了保证正式高等院校以外的成人高等教育的考试质量,全国和各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对经教育部同意备案或审定的成人高等学校的考试,进行适当指导监督;对未经教育部同意备案或审定的成人高等学校的考试,则由高教自学指导委员会统一组织进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主任是何东昌,副主任是臧伯平、黄葳、孙钰、胡锦涛、沈克琦、赵访熊、李震中。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