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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古代社会断代新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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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13
第5版()
专栏:书评

评《古代社会断代新论》
张秀平
人民出版社最近出版的田昌五同志的新著《古代社会断代新论》,谈的是古史分期问题。从表面上看,这似乎只是两种社会制度断限的时间问题,实际上,包含了一系列重要的史学理论问题。如:奴隶社会形成的条件,中国奴隶社会的特点,奴隶制与封建制的基本区别,在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中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水平的规律如何起作用,封建制取代奴隶制的标志,奴隶制向封建制演变的具体途径,等等。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史学界对这些基本理论的不同理解,加上对古文献资料诠释的差异等原因,古史分期这样重要的历史课题一直处于分歧争论之中。因此,如何运用新发掘的考古材料,在理论和史料的结合上,探讨中国古代奴隶制的产生、发展和衰亡以及奴隶制如何向封建制演变等方面的问题,就成为史学界应予重视的问题了。《古代社会断代新论》(以下简称《新论》),就是探讨“中国古代奴隶社会的全过程,从而论证中国封建社会的确立”的专著。作者对古史分期问题的一些理论问题及分期标准问题,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
第一,作者首先从探讨古代社会的理论入手,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亚洲古代社会的理论,从逻辑和历史上作了考察,并根据近百年来考古学和人类学发现的古代社会的材料作了订证和补充。《新论》认为,中国古代奴隶制和世界上所有古文明国家一样,都是从父系大家族奴隶制开始的。从家族奴隶制发展成的宗族奴隶制即家族奴隶制的联合体,就是中国的发达奴隶制。这是另一种类型的发达奴隶制。
第二,对中国古代奴隶制国家的形成问题的研究,多年来一直是史学界比较薄弱的环节。人们至今尚未见到一部有关中国奴隶社会的理论著作。《新论》的作者根据文献学和考古学提供的材料,对中国古代氏族部落的组织、分布状况和相互关系作了探讨;对文明产生的物质条件,母系氏族如何过渡到父系氏族,氏族部落内部的阶级分化,部落相互之间的兼并战争的关系,对中国奴隶制形成的道路和年代,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作者认为,中国奴隶制是在氏族部落的联合和兼并战争中发展而成的,始于夏朝之前。开始出现的是部落奴隶制王国,夏朝形成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奴隶制王朝。它的发展过程,大体上分为四个时期:从黄帝到夏朝的建立为父系家族奴隶制的形成期,夏代和商朝前期是发展期,商后期至西周是发达期,春秋到战国初年是瓦解期。这样,中国奴隶社会的总时间约为二千七百年左右。《新论》对中国奴隶制的发达期——宗族奴隶制,从分封制、国野制、井田制诸方面考察了它的阶级结构,使人对这一段历史具有形象的认识。
第三,关于对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变问题,《新论》基本上遵循了郭沫若同志的观点,但在一些具体问题的论述和研究上,则有所不同和发展。
作者根据生产关系一定要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理,认为中国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变,是以宗族奴隶制的瓦解为前提的。其根本特征,在于以井田制为基础的奴隶主贵族土地国有制让位于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以耦耕为基本单位的井田制的崩溃,标明在生产力发展基础上的个体经济的增长,而一家一户的个体经济正是封建制的广阔的基础。
奴隶主贵族土地国有制转为封建土地私有制,是通过兼并和再分配(等级授田)的形式实现的。奴隶和平民的革命是社会转变的根本动力。
作者又以“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的基本观点为根据,认为应以反映封建经济关系的政治变革作为分期的标准。这种变革的集中表现是战国时期的“七国变法”。“七国变法”是划分奴隶制与封建制的界限。其绝对年代应是公元前350年的“商鞅变法”,在商鞅变法前后,各国经过变法陆续进入了封建制时代。
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时期的思想领域中的百家争鸣,反过来又可依据来判断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变革的性质。对春秋战国时期思想变动的研究,也应纳入社会变革和政治变革的轨道。作者把春秋战国时代的诸子百家思想概括为三大家(儒、道、墨)四大派(稷下黄老学派、思孟学派、杨庄学派、荀子学派)作了介绍。对于韩非是否法家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作者以大量的论证,提出自己在古史研究上的新观点;对其他诸家的分期观点,亦进行了评议和诘难,这也有助于读者了解古史分期讨论中各家分歧的概貌。
我们希望,《新论》的出版,能激起古代分期讨论的更大的波浪,引起各家各派的争鸣,有更多的阐述各家观点的专著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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