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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优惠政策 加快发展城市电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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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15
第5版()
专栏:

实行优惠政策 加快发展城市电话
正彦
“六五”计划期间,邮电部门在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确定以每年增长6.3%的速度,发展城市电话。到1985年,全国城市电话计划增装70万门,其中北京、天津、上海、广州以及沈阳、南京等12个大城市,将增装电话35万门,分别比1980年增长80%到一倍。
“六五”计划的前两年,全国大中城市已增装的电话达40万门,完成“六五”计划的57%;按设计,终期容量可装4万门纵横制交换机的电话局,已在北京破土开工;最近,我国引进的第一套万门程控电话交换设备,在福州已安装使用。可以预料,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城市电话装不上、打不通、通不好的状况将逐步有所改善。
我国的电话起源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初,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全国共有市内电话分局736处,电话交换机31.2万门,主要分布在沿海的少数大城市。新中国成立后,邮电部门在这个基础上起步发展,到1980年,全国(未包括台湾省)共有电话交换机200万门。这个发展速度难以适应社会的需要。以1979年与1949年相比,中国的工业总产值增长41倍多,而城市电话仅增长4.9倍。我国的城市电话比起一些发达国家来落后很多。上海市建国以来增装电话2万多门,但电话总门数仍远远低于一些发达国家的大城市。全国县以上城市的电话普及率仅为1.6%;省会城市的电话普及率仅为2.2%,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六分之一,繁忙时间的电话接通率只有50%左右。
针对我国城市电话发展缓慢,供需紧张的状况,国家决定实行优惠政策,支持邮电部门加快城市电话发展。优惠政策主要是:
——城市电话的利润不上缴,由邮电部门留作发展城市电话的专用资金;
——收取新装电话用户初装费,作为国家建设城市电话的补充资金,增加城市电话机线容量;
——城市电话建设纳入城市市政建设总体规划,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投资建设;
实行这些优惠政策后,邮电部门积极安排好资金、物资和人力,将集中力量,首先保证京、津、沪、穗四大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及旅游城市的城市电话建设。如上海市每年平均增加电话1万门以上。福建省近两年来,在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建成了福州和福厦沿线城市以及部分重点县城的城市电话自动交换机2万多门,等于建国三十年全省城市电话增长数的两倍。现在,这个省不仅市内电话有了较快的发展,而且可以和日本、新加坡、菲律宾等41个国家和地区进行通话联系,福州至香港地区的电话等候时间,已经从过去的20多分钟减少到9分钟。
为了适应国民经济各部门日益增长的需要,邮电部门今后将以略高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继续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城市电话建设,结合技术改造,引进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设备,大城市和重点开放城市将引进一部分程控交换设备。只要努力做好工作,扎扎实实地抓下去,我国城市电话面貌一定会较快地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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