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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党的原则,我就得管”——记中共鞍山市烟酒公司纪委副书记孔凡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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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16
第3版()
专栏:通讯

“不符合党的原则,我就得管”
——记中共鞍山市烟酒公司纪委副书记孔凡辉
孔凡辉同志是中共辽宁省鞍山市烟酒公司党委纪委副书记。多年来,他严格要求自己,注意维护党的利益,坚持党性原则,敢于同不正之风和坏人坏事作斗争,受到了党员、群众的赞扬。
孔凡辉同志觉得,搞纪律检查工作,要想说得响,叫得灵,必须自己干净,从我做起。
1980年初,孔凡辉同志担任了公司纪委副书记。当时,他的二女儿在本单位仓库工作,小儿子当搬运工,孩子几次要求爸爸给走个后门,找个离家近点和有技术的工作。他语重心长地对孩子们说:“爸爸是共产党员,是专门检查不正之风的,不让别人干的事,自己首先不能办。”经过他的教育,孩子们理解了爸爸的心情,安下心来,再不提调动工作的事了。
老孔全家老少三代9口人,最小的儿子21岁,只住一套21平方米的两间房。公司几次分配房子,他都因房子少,要房子的人多,主动放弃了调整房子的机会。去年末,公司从一贪污犯手中收回几间房子,有的同志说老孔办案有功,应该先给他解决住房困难,但他仍然坚持不要。
老孔在烟酒公司工作,有些亲属和老同志,想找他走后门,买点好烟好酒,往往是高兴而来,扫兴而去。由于老孔坚持原则,有些人也就不来找他了。对此,孔凡辉风趣地说:“打‘从我做起’那天,我的老关系就开始断线了。”
孔凡辉同志认为,我们做纪律检查工作的,光“从我做起”还不够,还要不怕得罪人。一天,老孔到铁西批发部,有人向他反映:业务科从财会部门借钱买进香烟,不但批条子走后门,还准备把250元地区差价做为请客吃饭的招待费。老孔心想,这不是私立黑金库吗?中央三令五申检查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这事我得管。他把发现的问题向党委领导作了汇报,并提出要全面调查和处理公司系统违反财经纪律和在商品流通中搞不正之风的问题。经过深入调查,不仅查清了业务科的问题,还发现不少单位也有黑金库,并查出1980年上半年各单位吃喝招待费花掉1,350多元,以调样品开各种会议为名消耗各种食品价值5,050元,批出好烟2.2万多条。
这些问题,使孔凡辉很震惊。他想,共产党员光检查处理还不够,要有办法制止这些问题的发生。他把调查的情况和要搞小立法的想法,向党委作了汇报。党委非常支持,并决定查封、上缴黑金库。可是,要想堵住一股刮了十几年的歪风,谈何容易!个别人抵触情绪很大。有些和老孔比较知心的同志劝他:“你过去在组织科工作,那是办‘喜事’的,现在到纪委就不同了,是办‘丧事’的,可别太认真了!”孔凡辉说:“我不能离开党的原则。”“不符合党的原则,我就得管,得罪几个人我不怕。”他还在一次会上重申:“我不管这钱是谁同意的,谁再花就扣谁的工资。”事后有些同志议论,老孔头可真不怕得罪人哪!
1982年新年前两天,四面八方的关系户把几位书记、经理和科室的干部包围了,要求批点好烟好酒。一位经理找老孔说:“今天开个会请你纪委书记参加,现在顶不住了,你说怎么办呢?”孔凡辉看看在座的领导,站起来说:“这法可是咱们自己立的,我们干部得带头执行。如果开了口,不仅会降低我们几个人的威信,而且会说我们共产党不讲信用。”有的领导看纪委副书记说的话在理,只好同意不开这个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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