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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塞漏洞 预防犯罪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司法建议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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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16
第4版()
专栏:

堵塞漏洞 预防犯罪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司法建议活动
编者按:唐山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司法建议活动,对堵塞漏洞,预防和减少犯罪,严密各项规章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应当注意的是,这种建议不具有强制性,应同法律文书有所区别。
本报讯 去年8月以来,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发案单位在经营管理、财务手续以及用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司法建议活动,促使发案单位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受到干部、群众的好评。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开展司法建议活动,开始时一般是根据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向发案单位采取口头建议的形式提出改进意见。这样做,虽然也收到一定效果,但多数单位改进不明显。事实说明,只停留在口头建议上是不行的。为达到司法建议的目的,经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采取司法建议书的形式,以检察院名义向发案单位和主管部门发出,并要求发案单位及时将改进结果告知检察院。发案单位收到司法建议书后,一般都认真进行研究,并确定专人按照司法建议的内容逐条定措施,因而效果比较明显。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司法建议书的使用范围和内容,必须严格掌握在案件反映出来的诸如管理制度、财务手续以及任用人员方面的问题。建议的内容要实事求是,力求有理有据,针对性强,抓住要害。司法建议书送达后,还要主动回访,进一步巩固司法建议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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