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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扩大上海外贸自主权 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可以更灵活地利用外资,有效地引进先进技术,加快进出口交易,充分发挥经济交流枢纽的功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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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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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国务院决定扩大上海外贸自主权
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可以更灵活地利用外资,有效地引进先进技术,加快进出口交易,充分发挥经济交流枢纽的功能
新华社上海5月16日电 (记者徐家柱)为了使上海在四个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国务院最近决定扩大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的管理权限,使上海市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在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对外贸易、劳务出口等方面有较多的自主权。
这是我国发展对外经济贸易方面采取的又一重大战略措施。
国家给予上海更多的自主权,主要有以下一些方面:
——扩大上海利用外资的管理权限。扩权后,上海可采取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合作生产、补偿贸易、租赁贸易等形式利用外资。必要时,还可以在国际市场上直接筹款。
——扩大上海引进技术的权限。国家给予上海在谈判、审批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时有较多的自主权,以加速上海工业的技术改造进程。
——扩大上海对外贸易的权限。上海口岸出口总值约占全国的五分之一。扩权后,上海许多出口产品可以自行成交,并且根据行业、商品、市场的特点,可以采取工业企业自营出口、工贸联营出口等形式。这有利于与外商直接谈判,加快进出口交易,并且使出口商品更适合国际市场的需要。
——进一步发挥上海口岸对内、对外的经济交流枢纽的功能。上海可以运用对外成交、港口运输、掌握情报信息等有利条件,更好地为外地的进出口服务。为此,上海要与兄弟地区进一步实行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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