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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浑江市破获一个反革命集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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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17
第4版()
专栏:

吉林浑江市破获一个反革命集团
本报吉林省浑江市5月16日专电 记者张书政报道:吉林省通化地区和浑江市公安和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协助下,破获一个反革命集团。5月16日,通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浑江市召开20余万人群众大会,宣布判处反革命集团主犯颜庆贵、何学义、陶俊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犯张本利、李志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犯王宝江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这些反革命分子均系十年大乱中的打砸抢骨干分子,颜、何二犯曾叛逃国外,被引渡回国,李志杰曾犯有抢劫罪。1981年6月,这3名罪犯密谋成立反革命组织,炮制反动《宣言》和《口号》,策划杀害党政领导干部的行动方案。为了筹集反革命活动经费,在颜犯指挥下,陶、张二犯携带凶器潜入银行办事处,将前来送款的商店出纳员击昏,抢走人民币3万余元。这伙反革命分子还预谋春节期间爆炸公安局,抢夺枪支,进行反革命宣传等,反革命气焰十分嚣张。
这伙反革命分子犯罪证据确凿,罪行严重,被依法宣判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经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通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原判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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