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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应注意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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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17
第4版()
专栏:法律信箱

上诉应注意的问题
编辑同志:
我对第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要向上级法院上诉,请你们讲一下上诉应注意一些什么问题。
盖一伯盖一伯同志:
上诉是指诉讼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指自诉人、被告人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在民事诉讼中指原告、被告及有独立诉讼请求权的第三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诉讼行为。
上诉权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当事人上诉的目的是为了让上一级人民法院全部或部分变更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对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中所认定的事实或适用的法律不服,都可以提出上诉。
当事人提出上诉要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当事人必须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在刑事诉讼中,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上诉期为10日(民事诉讼为15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5日(民事诉讼为10日),从接到一审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天起算。如果过了法定上诉期限,就不能再上诉。
第二,上诉应通过一审法院提起。但有的当事人由于对一审法院的处理不服,不愿再通过它上诉,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也可直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事实上,通过一审法院提出上诉对当事人的利益不会有任何影响。因为依照法律,一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后,要在法定期限内将上诉状连同全部案卷一并移送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一审法院对第二审的工作无权进行干涉。
第三,在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要摆事实、讲道理,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即第二审是终审。二审法院对案件一经做出处理,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必须依照执行。
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对待当事人的上诉呢?一方面,一审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一定要认真负责,要做到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不能认为反正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二审法院还要重新审理,而作出不负责的、不公正的处理。另一方面,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要及时公正处理。要认真研究当事人上诉的理由,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且要注意在第一审中有无事实不清、定性不准和妨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和侵害当事人利益等情况。通过审理证实一审处理正确,要维持原处理;发现一审处理确有错误,要坚决纠正。在刑事诉讼中,二审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第一审法院对被告人所判处的刑罚。
如果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还可向各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编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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