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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纪委发出通报 大兴县处理三起违纪建房案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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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18
第4版()
专栏:

北京市纪委发出通报
大兴县处理三起违纪建房案件
本报讯 北京市纪委最近发出通报,处理大兴县礼贤一大队党支部书记聂绍增等三起违纪建房案件。聂绍增被开除党籍;大兴县社队企业经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崔景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庞各庄公社孙场大队大队长、共产党员田清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身为大队党支部书记的聂绍增,无视县、社有关社员建房的规定,1981年将自己原有的8间住房以4,400元卖给别人,又侵占集体耕地1.8亩,建私房15间。聂绍增在建房中,私自砍伐大队良种场树木,占用集体运输工具、油料等,在当地造成极坏影响。
北京市纪委在通报中按聂绍增、崔景瑞、田清山的错误情节,分别规定限期退房、退赔,并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对照检查。  袁建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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