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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出国机会私分礼品贪污公款 陆启萌被判刑、开除党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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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20
第4版()
专栏:

利用出国机会私分礼品贪污公款
陆启萌被判刑、开除党籍
本报讯 记者殷学诚报道:江苏省化工进出口公司经理陆启萌,乘带队出国机会,结伙私分礼品,贪污外汇,最近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1980年2月,陆启萌为首的五人应外商邀请出国访问,在陆的授意下,贪污公款购买收录机等用品。同年12月,陆启萌为首的三人再次出国,又私分电视机、照相机等,同时还用国家外汇购买大衣、衣料等私人物品。回国后,陆启萌又提出私分剩余的外汇。尤其恶劣的是,为了掩盖两次出国贪污外汇的罪行,陆启萌指使同伙用虚报生活费用、涂改账单、做假账等手法,欺骗国家。经查证:陆启萌等结伙贪污外汇折合人民币14,000多元,陆从中分得3,470多元。
经中共江苏省委批准,陆启萌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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