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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综合财政信贷计划工作座谈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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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20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全国综合财政信贷计划工作座谈会
最近,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召开了全国综合财政信贷计划工作座谈会。
参加座谈会的同志一致认为,目前搞好综合财政信贷计划的关键,是抓好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他们分析了近年来预算外资金增长速度、发展变化的特点。如以1981年为例:(1)1981年预算外资金收入比1953年增长66倍,大大超过预算内收入增长的速度;(2)预算外资金结构变化大,财政部门管的预算外资金的比重由1953年的15%下降为1981年的6.9%,而企业及各主管部门掌握的各种专项资金由1953年的61%上升到1981年的79%;(3)预算外资金相当于国家预算收入的比例,已由1953年的4%增加到1981年的60%左右。这就说明,预算外资金已经不是小额的补充和辅助力量,而是国家财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会同志认为,预算外资金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有以下几点:(1)保证了某些特殊的专项事业资金的需要;(2)各个部门和单位可以因地制宜、灵活地安排自身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加快企业技术改造;(3)调动了各个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管理财务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4)减轻国家预算安排中的一些困难,把一些专项的、零散的事业交给地方和部门管,使这些事业的资金需要有可靠保证。近年来,预算外资金已经成为国家预算的重要补充,起到“半边天”的作用。
但是,由于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工作没有及时跟上,在收入和支出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突出的表现是:在收入方面,随意扩大收费项目,乱摊、乱派、乱收费,有的地区自1979年以来,扩大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的共有250多项,严重地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损害了群众利益。在支出方面,任意扩大基建规模,搞重复建设,拉长基建战线,影响国家能源、交通等重点建设。这些问题的存在是各种因素造成的,但与预算外资金缺乏计划管理有一定关系。
大家认为,预算外资金不能没有,但也不能过多。这是因为,象我们这样的大国,要把各方面的需要统统纳入国家计划,统统由国家预算内资金去安排,是不可能的;另方面,预算外资金需要的多少,应当根据国家财政经济状况,保持一个适度的比例。
关于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原则,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必须坚持以下五条:(1)政策不变,资金所有权不变;(2)实行计划管理,但不是统收统支;(3)资金的来源和使用,必须遵守并符合中央的方针政策;(4)企业提取的生产发展基金主要应用于企业的更新改造和技术进步方面;(5)资金的运用要讲求经济效益。
有的同志根据本省的经验,提出预算外资金管理应坚持“管理要加强,资金不平调,办法要灵活”三项原则。有的同志说,对预算外资金管理主要在资金使用方向上,应符合“三控、三增、三上”的要求。三控,即控制基本建设规模,控制小而全项目,控制支出总额;三增,即增补流动资金,增强技术改造,增加必要的技术设备;三上,即上品种,上质量,上水平。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要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的关系。一方面要防止变国家预算内资金为预算外资金,另方面要保护部门、地方和企事业单位处理预算外资金的权力,保证资金不被平调。二是要处理好服务与监督的关系。把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落脚点放在服务上,放在帮助企业更好地运用资金,提高经济效益上,而不是仅仅为了对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三是要处理好财政、银行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关系,在明确分工的前提下,密切配合,协同动作。
(武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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