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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预付农用电费的异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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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21
第5版()
专栏:探讨与研究

对预付农用电费的异议
农用电费的收缴,以往都是先送电,秋收后结账付款。现在,电力部门强调:电是一种商品,商品不能赊销,规定要先付款,后送电。否则,停止供电。一些公社和电力排灌站,因为一时没钱预交电费,只好贷款预付电费,或是干脆停机。
这一新的规定,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农民群众反应强烈。作为农业战线上的工作人员,我们也认为有必要申述一下道理。
一、我们承认电是商品,但电与一般商品是有一定的差异的。一般商品,可以一次进行交易,一手交货,一手交钱;或者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电就不一样,不可能一秒钟、一分钟交易完毕,难道不应考虑这一“商品”的特殊性吗?
二、现在从城镇到农村,照明用电都是先送电照明,后看电表再结账,有的一月一结,有的几个月一结。为什么农用电反而要先付款?
三、还没用电,就要先付款,究竟付多少为宜?即使多退少补,难道不也存在利息上沾农民的油吗?
四、农业生产周期长,上半年是投资时期,农民资金较紧,这一时期,农业银行及时投放贷款,粮食、供销部门及时投放粮、棉预购定金,支援农业生产,唯独电力部门要强行预付电费,更有甚者,强行在农贷中扣款。这还有一点点“支农”观点吗?
五、按照历史习惯,一般都是先用电,后结账。应该相信,农民会通情达理的。为避免个别地方有拖欠现象,双方可以先立下合同,按合同供电,按合同缴费,用法律形式,保证兑现。这种作法,可否考虑呢?
湖北洪湖县农委 潘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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