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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权贪污、受贿、走私 刘伯平被依法判刑8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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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22
第1版()
专栏:

利用职权贪污、受贿、走私
刘伯平被依法判刑8年
据新华社石家庄5月21日电 (记者薛满堂)原石油部华北石油管理局石家庄办事处副主任刘伯平利用职权贪污、受贿、走私,今天被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刘伯平于1979年11月,把华北石油管理局购买的价值15,020元的进口电子计算器共60台非法占为己有,任意赠送他人。刘伯平还先后接受行贿的进口彩色电视机等,共价值4,026元。他还将华北石油管理局免税进口的25台彩色电视机,以进口价卖给河北省省直机关和华北石油管理局的某些干部,走私额达60,095元。
根据犯罪事实,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刘伯平贪污罪有期徒刑五年、受贿罪有期徒刑二年、走私罪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八年。查获的27台计算器、一台电视机、一台收录机和一块手表,予以没收。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宣判是一审判决。(有关刘伯平案件的详细报道见本报3月8日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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