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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干头 有甜头 有奔头——河南省六家国营工业企业实行利改税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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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22
第2版()
专栏:

有干头 有甜头 有奔头
——河南省六家国营工业企业实行利改税调查
河南省税务局 栗民生 袁瑞琦
河南省有6户国营工业企业,从1980年7月起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国家征税”试点。经过上级批准的试点方案规定,国家向试点企业征收“三税两费”,即所得税、调节税、地方税;固定资产占用费和流动资金占用费。这6户试点企业有轻工、纺织、化工、机械等不同行业,但都是五十年代的老厂。长期以来,在“统收统支”、“吃大锅饭”体制下,企业内部缺乏动力,劳动效率低,成本高,经济效益差。试行利改税仅两年半时间,企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生产大幅度增长 6户试点企业1980—1982年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1.9%,高于全省预算内国营工业递增7.8%的速度。新乡电池厂工业总产值1979年为1,086万元,1982年为2,252万元,三年增长1.07倍。郑州国棉二厂的总产值,三年增长93.7%。
经济效益提高 近三年河南省预算内的国营工业,实现利润和上交国家利润都不理想,但是6户试点企业近三年调整了产品结构,产品及时更新换代,生产成本大幅度下降,经济效益逐年提高。郑州国棉二厂1977—1979年在“统收统支”体制下,三年实现利润838万元,1980—1982年试行利改税,实现利润比试点前三年增长2.17倍。
国家多收,企业多留,个人多得 近三年由于国家先后调整产品价格,提高银行贷款利率等因素,企业普遍减少了一部分利润,尽管如此,6户试点企业1982年上交国家的税仍比1980年“利润留成”的老办法增长9.73%。国家征收“三税两费”后,企业留利部分普遍增长。由于受产品结构影响,经济效益较差的安阳震动器厂,1982年与1980年比较,利润增长34%,上交国家收入增长13.51%,企业留利增长12.12%。企业留利用于发展生产基金占47.9%,用于职工集体福利部分占35.65%,用于个人奖金部分占14.81%。总的来看,体现了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的原则。
有利于企业挖潜、革新、改造 在“统收统支”体制下,企业长期缺乏更新改造资金,设备“超龄服役,带病运转”。利改税后,6家企业三年税后共留利1,706万元,其中用于生产发展基金798万元,相当于现有固定资产总值的15%,及时用于更新改造,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果。如郑州酒精厂,固定资产净值只有360万元,设备陈旧,生产效能低,1970—1980年十年间国家向该厂投资只有45万元,实行利改税后,企业留利用于生产发展基金有260万元,初步改造了一部分关键性的生产设施,节约了大量粮食,提高了出酒率,产量、质量、利润均创历史最高水平。
促进企业全面推行经济责任制 1981年下半年,洛阳石油化工厂获悉有一个大炼油厂削价处理原油,便抓住时机,发动群众用10天焊接安装了4个容量500吨的大油罐,购进廉价油2,000吨,降低成本64万元。企业领导说:“如果还是吃‘大锅饭’不要说10天焊接好,就是打报告叫上级审批,10天内也批不下来。”类似的增产节约措施,各试点企业都有显著成效。据调查,6户企业中,有5户企业从领导到群众,从厂部到车间、班组、个人,层层都建立了“五定一奖”的责任制。
改善了职工生活 据5户试点企业统计,企业提留的职工福利基金用于新建职工宿舍3.4万平方米,新建扩建了职工食堂、浴池、俱乐部、托儿所、保健站等集体福利设施。三年期间6户企业发奖金311万元,平均每人每年获得奖金144.05元。我们与企业职工座谈,职工反映说:“实行利改税,生产建设有干头,提高福利有甜头,展望未来有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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