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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委纠正多占住房歪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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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23
第3版()
专栏:党的生活

绍兴市委纠正多占住房歪风
本报讯 最近,中共浙江省绍兴市委召集市委常委以及市政府、人大、政协四套班子的党员正副职领导成员,开了一次民主生活会,学习、对照中纪委《公开信》和省纪委关于贯彻《公开信》的通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检查、纠正多占住房的歪风。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朝彬,原来住房已超过标准,因为儿子、女儿结婚各占一间楼房,他又在机关要了一套新房子。生活会上,他检讨了自己的错误。其他领导干部也认识到,如果市级领导同志对自己的问题再不带头改正,我们所发布的一切通知、规定,都将变为一纸空文。“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要使党风根本好转”等等,也将成为空话。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明同志在1981年任工业局长期间,利用职权,在该局新建宿舍中要了两套新房,又将原住的老屋占住不还,部分用于堆放杂物,部分做人情让朋友住,同时还动用工业经理部的资金、材料,在住房旁边搭建23平方米的一间房子。在他的影响下,该局有些干部也抢占房子。在同志们的帮助下,陈明同志表示在三天之内退出新老两套房子,并作出书面检讨。政协副主席寿静涛同志也检查了自己因儿子结婚向机关要了一套房子,决心教育孩子搬出这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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