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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基建前期工作缺乏专人负责状况 重点工程建设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对建设前期工作成果的科学性、准确性承担责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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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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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改变基建前期工作缺乏专人负责状况
重点工程建设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对建设前期工作成果的科学性、准确性承担责任
据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 (记者于有海)我国重点建设中即将实行一项新的制度——“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负责重点建设工程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此间权威人士指出,这一制度将改变多年来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缺乏专人负责的状况,是加强重点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建设前期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实行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项目经理”负责制,就是根据这一精神,由国家计委在不久前部署的。
国家计委确定,列入国家“六五”计划期间进行前期工作的279个重点项目,都要建立专人负责制,设立“项目经理”,必要的还可以设副经理。“项目经理”要对建设前期工作成果的科学性、准确性承担责任。
据了解,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市、自治区对这项工作比较重视,认为这是关系到重点建设能不能搞好的一件大事。有些部门和地区已经做了专门研究,并已着手挑选担任“项目经理”的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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