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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只知争投资、不管树死活”的做法 “三北”防护林建设实行逐级承包责任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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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25
第2版()
专栏:

改变“只知争投资、不管树死活”的做法
“三北”防护林建设实行逐级承包责任制
编者按 “三北”防护林建设局实行逐级承包责任制,按造林成活率付给造林资金,这种作法,责任明确,环环扣紧,是克服一些地方造林大呼隆,年年造林不见林的有效措施。可供各地参考。
本报讯 通讯员高庆友、记者梁振亮报道:“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局推行逐级承包责任制,按造林实效付款,造林进度快,成活率高,费用低,提高了林业投资的经济效益。
“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自1978年开始兴建到1982年的五年中,共专项投资1.8亿多元。从1981年起,“三北”防护林建设局打破以往林业投资吃“大锅饭”的做法,通过12个省、市、自治区的林业厅(局)与64个重点县签订了五年造林承包合同,到1982年,承包扩大到194个重点县、旗。今年,“三北”地区的三百多个县、旗正在普遍推行承包合同制。
“三北”地区的造林承包合同制是逐级签订的。先由林业部“三北”防护林建设局与有关省、市、自治区签订协议书,再由省、市、自治区与县、旗签订全面合同,最后落实到与公社、大队、生产队、专业队(组)、专业户、重点户直接或逐级签订合同。
在各级签订的合同中,双方除对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期限、投资数额及负责人做出明确规定外,还制定了检查验收、效益考核办法。
合同制的实行,特别是按成活保存率结算付款,打破了林业投资使用上的“平均主义”,克服了“只知争投资,不管树死活”的弊病,从而使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对植树造林“包”在身上,挂在心上,效益一年比一年好。没有实行合同制的1980年,“三北”地区平均每造一亩林需要投资三元三角,造林保存率为55.5%。1981年开始在少数县实行合同制,总投资虽然比上一年减少500万元,但造林面积却增加94万亩,造林保存率提高到61.5%。去年,实行合同制的范围扩大,投资没有增加,造林面积却比上一年增加400多万亩,造林成活率除个别干旱地区外,一般达到70%左右,好的达到80%以上。今年全面实行合同制后,“三北”地区各级领导和群众的造林积极性更加高涨,目前正在抓紧季节,大力开展植树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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