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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伪傀儡政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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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27
第5版()
专栏:学点民国史

汪伪傀儡政权
汪伪傀儡政权是抗日战争期间,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内部以汪精卫为首的反共亲日派,屈服于日本帝国主义军事进攻和政治诱降的产物。
1937年7月,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叫嚣三个月灭亡中国;中国人民奋起抗战,粉碎了侵略者的狂言。10至12月,日本通过德国驻华公使陶德曼对南京国民政府展开政治诱降,未能成功。12月13日,南京沦陷,国民政府西迁重庆。为威逼重庆国民政府投降,1938年1月,日本近卫内阁发表声明,宣布“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谈和,并先后在北平和南京组织伪华北临时政府和维新政府。
随着战争延长,日本泥足深陷,粮食、武器、物资等日益短缺。1937年12月初,苏联开始从军事上援助中国,日本深感恐慌。为摆脱困境,它继续扩大战争,1938年10月攻占广州、武汉。11月初,近卫内阁为排除英美在华权益,发表建立东亚新秩序的声明。
日本在发动对华新攻势的同时,再次对重庆国民政府进行政治诱降。11月3日发表第二次《近卫声明》,提出:“倘国民政府放弃抗日政策,参加建设东亚新秩序,日本不予拒绝。”同时,为瓦解国民政府,早在这年7月,日本陆军大臣板垣征四郎等就向与日本保持联系的国民政府外交部亚洲司长高宗武透露:日本拟以汪精卫为和谈对手。
汪精卫早在抗战前就是著名的亲日派,抗战爆发之初,他便散布“抵抗就是牺牲”的失败主义言论,宣传“战必大败”的“亡国论”。他身为国防最高会议副主席、国民党副总裁,对国民党战场丧失信心;目睹共产党领导的部队深入敌后,不断壮大抗日力量,既惊恐,又忌恨。这种政治态度,正是他作为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内部反共亲日派首领的必然表现。广州、武汉沦陷后,他对于抗战前途更加悲观失望。在日本帝国主义的引诱下,决心卖国投敌。1938年11月中,他派高宗武、梅思平与日本代表影佐桢昭、今井武夫在上海秘密谈判。20日,签订《日华协议记录》,双方议定:缔结反共协定;中方承认“满洲国”;恢复和平后,除内蒙等地外,日军撤退,两年撤完;日本享有开发中国资源的优先权;等等。汪精卫幻想以这样的条件换取日本帝国主义撤兵,借以打击国民政府内联共抗日的亲英美派,另立亲日的中央政府。这次谈判还确定了汪精卫等人的叛逃计划。
同年12月18日,汪精卫携妻子陈璧君和曾仲鸣、周佛海等党羽离重庆,经昆明,叛逃至越南河内。按照日汪预谋,日本首相近卫于22日发表第三次声明,提出所谓“善邻友好、共同防共和经济合作”三原则。汪精卫发艳(29日)电响应,呼吁重庆政府接受三原则,实质上是向日本投降。1939年3月,重庆政府命特工刺汪,误中曾仲鸣。4月底,日本派“北光丸”货船秘密护送汪精卫等潜入日军占领下的上海。5月,汪赴日拜会新首相平沼骐一郎和重要阁员,共同议定仍以“国民党为中心,联合各党派,放弃容共抗日政策,建立国民政府”。6月,汪返华,与伪华北临时政府首脑王克敏和伪维新政府头目梁鸿志磋商成立伪中央政府。这时,日本为了尽快结束“中国事变”,一面在上海设立“梅机关”,跟汪精卫讨论组织伪中央政府问题;一面派人与重庆国民政府代表秘密谈判议和条件,代号叫“桐工作”。
由于“桐工作”进展受阻,1940年3月20日,以汪精卫为首的伪政权正式成立。伪政权以继承中华民国法统自诩,仍称“国民政府”,依旧以南京为首都,沿用青天白日旗,另加黄色三角布片,上书“和平反共建国”字样。伪国民政府为争正统地位,遥奉重庆国民政府主席林森为主席,汪精卫任行政院长兼代主席。政府设立行政、立法、司法、监察、考试五院和军事委员会,下设若干部、委,与重庆国民政府基本相同。伪政权的军政汉奸首脑为:行政院副院长褚民谊;立法院院长陈公博;司法院院长温宗尧,副院长朱履和;监察院院长梁鸿志,副院长顾忠琛;考试院院长王揖唐,副院长江亢虎;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王克敏;苏浙皖三省绥靖军总司令任援道,华北绥靖军总司令齐燮元,中央政治委员会秘书长周佛海。伪政权奉日本的“善邻友好”、“共同防共”、“经济提携”为指导原则,鼓吹要跟日本“树立共存共荣之基础”。汪精卫还发布命令,号召重庆国民政府军政人员“回京报到”,“即日停战,以待后命”,也就是追随他向日本投降。
1938年11月,汪精卫曾与日本达成秘密协议,幻想用出卖东北、出让经济利权换取日本撤兵,竟厚颜无耻地自称是“曲线救国”。但汪伪政权成立后,日本不仅不同意撤兵,而且在解散伪华北临时政府和伪维新政府的同时,以“特殊地位”为借口,另设华北政务委员会,保留伪蒙古自治政府。后来又促使汪伪政权正式承认伪满洲国。这样,汪精卫集团的投降既没有换取到日军撤兵,也不能真正统一沦陷的国土,只是充当了日本肢解中国的可耻帮凶。汪伪政权号称中华民国,其实际“辖区”只有苏、浙、皖等省大部,沪、宁两市和鄂、湘、粤、赣、豫、鲁等省少部分地区,不过是日本掌中的傀儡政权。1940年11月,汪精卫与日本特使阿部信行在南京签订《华(汪)日基本关系条约》及《附属议定书》、《附属秘密协约》、《附属秘密协定》等一系列卖国条约,进一步从法律上确定了汪伪傀儡政权的附庸地位。
汪伪政权卖国残民,为虎作伥,效忠于日本帝国主义。在政治上,它收编重庆政府降日部队并收买流氓地痞建立伪“和平建国军”和特务组织,在其“辖区”内实行法西斯统治,搜捕、杀戮抗日爱国人士。同时,它遵照日本政府的意旨,筹划日、蒋、汪会议,继续对重庆国民政府进行诱降活动,妄图瓦解抗日阵线。此外,又于1941年3月,成立清乡委员会,分期分批实行
“反共清乡”,妄想消灭坚持敌后抗战的新四军和游击队。汪伪政权在经济上,为支援日本挑起的侵华战争和所谓“大东亚战争”,搜刮民财,滥发纸币,圈占土地,“委托经营”某些工矿企业,强征粮棉,实行物资统制。他们还以征集“废铜烂铁”为名,在一些地区挨户收敛各种有色金属。他们为搜刮民财,滥立苛捐杂税,正税之外,另征附加税。各县另有统税,包括县税、团税、枪杆税等,名目繁多。甚至公然开征鸦片烟捐,丧天害理地剥取民脂民膏。在文化教育上,汪伪政权以腐蚀中国人民的爱国意识为职志,推行“新国民运动”,实施奴化教育。在外交上,1941年11月,汪伪政权尾随日本参加《国际防共协定》。1943年1月,对英美宣战,号召效忠日本盟邦,“以同生共死的决心来参加战争”。同年11月又伙同伪满洲国和东南亚被占领地区投降日本的泰、缅、菲等国伪政权签订《大东亚共同宣言》,为日本建立“大东亚共荣圈”摇旗呐喊。汪伪政权的卖国罪行,罄竹难书。
1944年11月,当日本帝国主义行将覆灭前,汪精卫病死在日本名古屋帝国大学医院,结束了他的汉奸卖国贼生涯。伪国民政府行政院长兼代主席的职务由陈公博继任。1945年8月15日,日本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16日,伪国民政府也宣告解散。同月,陈公博等逃窜日本;10月,被引渡回国。1946年至1947年间,陈公博为首的一批主要汉奸,先后被处决,受到历史给他们应得的惩罚。
(丁贤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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