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阅读
  • 0回复

拭目以待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28
第5版()
专栏:大家谈

拭目以待
你报4月30日第五版“毖后录”栏在刊登张玉芹写的《他们非法剥夺我的继承权》的来信的同时,发表了河北魏县县委办公室就这封来信所作的“答复”。这个“答复”虽短却奇,措词貌似客观公允,不偏不倚,而其立场、倾向灼然可见,阅后使人愤然!
这个“答复”无非要说明三点:一、“法庭判决”是“法庭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作的调解”,又有张玉芹的代表“按了手印”,因此尽管它对于本来应当得到公正裁决的张玉芹来说,即使多么不公正,也是合法的。张玉芹活该倒霉!
二、要挟刁难张玉芹,并要她“出钱请吹鼓手,赁大棚,破大孝”的是张继尧、张汉生;300人吃“绝户”,70人抬棺材,都是“农村旧习惯”,均与威胁张玉芹、并支持非法剥夺张玉芹遗产继承权的永西大队党支部书记王少禹、副书记刘淮没有关系,于是王、刘二人被开脱得象水洗般的干净。
三、用于封建迷信活动的钱财,并非1,500元,仅仅“1,050元”而已,且这笔钱是死者的“丧葬、优抚费”及死者自己的存款,并没有花张玉芹一分钱。于是,本来见不得人的丑事,在生花妙笔之下,变得堂堂正正、理直气壮了!
但是,我觉得有必要提醒魏县县委办公室,象这样俨然以张汉生、张继尧、王少禹、刘淮等人的辩护律师自居,在党报上公开作出这样一个“答复”,未免有失身份。王、刘等人,支持歧视妇女,不许张玉芹继承遗产;支持吹吹打打,赁大棚,破大孝,“起丧重葬”,大办丧事;……这些丑恶的行为,本为党纪所不容。官司打到县法院,张继尧在大队支持下,竟无视法庭,拒绝出庭接受重新裁决。这一切,作为直接参加此案调查的县委办公室,不是也承认情况“基本”属实吗?
既然如此,何以撰此令人瞠目咋舌的三点说明呢?县委是否知道这三点说明?现在又持何种态度?作为代表妇女利益的县妇联,参与了此案的调查,如今是否已站出来为张玉芹伸张正义?县委宣传部在调查之后又作何感想,有何作为?县法院又奈张继尧等人何?我完全同意你报在“答复”后面所加的“编者按”,希望你报敦促魏县县委,严肃处理此事,以正党风。人们对此,将拭目以待。
中央纪委干部 王志良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