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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有义”——致儿童剧《五(2)班日志》作者沈虹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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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29
第7版()
专栏:书简

“有情有义”
——致儿童剧《五(2)班日志》作者沈虹光
梁秉堃小沈:
看了你执笔写的剧本,又看了你们演出的戏,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以不夸张的说,这确乎是一次美的享受。
多年以来,有相当一部分作者(包括我在内)常在创作过程中不同程度地排除了感情在创作中的作用,而你们的戏正是通过以情动人达到以理服人的。特别是作为演给天真烂漫、感情丰富、形象思维大于逻辑思维的孩子们看的戏,这就更适宜了。
本来,文学创作乃至文学欣赏都应当是一种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特殊的认识活动。从一定意义上说,文学似乎也可以解释为“人情学”,必须“有情有义”。“无情无义”固然不好,“无情有义”也许更糟糕。
从这个意义上说,你们的戏确是有所突破的。你是那样真诚地、执着地以自己的强烈感情点燃着观众的强烈感情!戏里不管是老师、家长或是孩子们,几乎每个主要人物、每段重场戏都充满了“活的激情”和“热情”。观众正是在感情不断的爆发、激荡的过程中,逐步贴近、熟悉和热爱戏里的人物并接受主题的。比如,“家庭聚会”那场浪漫主义色彩极浓的戏:妮娜的母亲怕脏怕乱,不让女儿的同学到家里来玩。同学们也因进她家要脱鞋而拒绝了妮娜的再次邀请。而乐老师在对大家进行了“到别人家要有礼貌,要尊重人家家里的习惯”的教育以后,把孩子们重新组织到妮娜的家里来。隔阂消除了,妮娜为小朋友们弹起了童话般的钢琴曲。
很明显,在这里,你基于现实生活中受到孩子们童心和天性的冲击,借助于感情的力量驾起了艺术想象的翅膀。面对着同学之间的和好、同学与家长之间的和好以及母女之间的和好,你没有淡然处之,而是让自己的强烈感情自由驰骋,并依附在热烈、欢快、明净、清新的乐曲上,使观众渐渐地悟到一条道理:“孩子们之间有一种天然的融合的感情,我们做大人的应该理解他们,尊重他们的要求,不要人为地隔开他们。”这大约就叫做“文之思也,其神远矣”吧?
你的实践证明,只要充分重视文学的感情特征,那么感情就完全可能成为我们创作的一种动因,并贯穿于创作的始终,从而写出寓理于情、思想与形象和谐统一的好作品来。如果我的见解尚有几分道理,那就以此共勉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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