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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县从三方面减轻农民负担 对队干部定编定报酬,精简非生产人员,确定集体提留项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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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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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监利县从三方面减轻农民负担
对队干部定编定报酬,精简非生产人员,确定集体提留项目
新华社武汉5月29日电 (记者余富棠、通讯员吴汇宇)湖北省监利县采取精简大队、生产队干部和非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等措施,确保农民增产增收。从去年冬到今年3月,全县精简拿补贴的队干部和非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14,000人,加上减少其它不合理的摊派,共减轻农民负担1,100万元,平均每个农户比原来减少50元。
去年11月初,这个县的负责人到新沟等5个公社进行完善大包干责任制的调查,发现农民在丰收年收入虽有所增加,但负担过重的问题很突出。主要原因是农村基层干部和非生产人员多,不合理的摊派多。如新沟公社南禅管理区农民,除交公粮、水电费、公积金、公益金以及干部和非生产人员的补助外,还交广播费、电话费、报纸费等近20个项目的摊派款。这些费用占去责任田收入的26%。为此,县委组织了1,000多人的工作组到农村去协助社队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他们从实际出发,果断地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对大队、生产队干部定编定报酬。大队干部人数,按大队规模大小,一般由原来的10多人定编为5至7人;生产队设队长和会计,有的只设队长,会计工作由大队财会组或联队会计担任。这样,全县大队、生产队干部由原来的23,000人减少到1.45万人。
二是精简非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并规定他们的报酬范围。民办教师、赤脚医生实行定编、定员、定级、定报酬。减掉大队的专职炊事员、通讯员、广播员。这样,全县共精简5,500人。
三是确定集体的提留项目,提留均以合同形式固定下来。并规定,农民上交国家和集体的提留款不得超过他们全年承包田收入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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