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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特殊党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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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30
第3版()
专栏:一事一议

不作特殊党员
党委书记参加组织生活会,向党小组长汇报自己的思想,并非什么新事,本不必大加颂扬。因为党章早有规定,老一辈革命家周恩来等同志早有榜样。
十年内乱期间,我们党的这一组织原则和优良传统被破坏,虽经大力拨乱反正,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以为当“官”了,无需向所在的组织汇报思想。他们不参加组织生活,自觉或不自觉地凌驾于党组织之上。
党的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为了端正党风,增强党员的党性锻炼,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按党章规定办事,正确处理个人和组织的关系。 ·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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