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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和道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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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30
第5版()
专栏:

经济和道德
胡鉴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里阐述过一番道理。愤怒出诗人,但是无论诗人对资本主义社会弊病的抨击从道义上看是何等的合情合理,经济科学却总不能把这种道德上的申诉当作依据。经济科学的任务在于确证:资本主义暴露出来的弊病是这一生产方式发展的必然结果。
这番道理值得我们反复学习,严格遵循。经济和道德是两个不同的领域,各有自己的规律和规范,切莫混淆了。无论分析历史状况,处理现实问题,都应注意及此。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自是千古传诵的名句,对比强烈,爱憎分明,感人至深。但倘若研究唐代封建社会的经济,即仅以研究杜甫生活的时代何以出现这种社会问题而论,人们却决不会把那名句当作依据,而是要从赋税、徭役、土地兼并等等经济方面着手分析的。同样,如果研究封建社会的道德问题,人们也不会因为当时存在着残酷的经济剥削和超经济剥削而一概抹杀封建社会的道德方面的优秀成份。
对古代应作如是观,对近代也是一样。在近代资本主义制度下,包含着贫穷和奢侈、饥饿和荒淫的尖锐矛盾,但是如果只从“不道德”、“非正义”的角度去谴责资本主义,是不可能找到出路的。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造成上述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制度。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造成的生产力已经同这一生产方式本身发生了尖锐的矛盾,而且这种矛盾已经达到了不彻底变革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不能解决的程度。无产阶级正是根据对这一经济事实和客观规律的认识,确立了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信心。
当我们面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局面时,由于各项工作纵横交错,新旧更迭,就尤其需要冷静地看到经济范畴与道德范畴之不同。处理经济建设中的问题,要遵循经济规律,不能诉诸道德规范;评价品行好坏,要按道德标准办事,不能把经济规律搬将过去。
譬如说,等价交换是一条经济规律。无论外贸、内贸,均应照此办理。在社会主义社会,消灭了剥削制度,人与人之间的克己让人,应当成为一种普遍的道德原则。如果把两者混淆起来,那就不行了。首先,所有的贸易岂不都成了“君子国”里的模样了?不嫌絮烦,摘录几段《镜花缘》请看:
“君子国”里的买者手中拿着货物道:“老兄如此高货,却讨恁般贱价,教小弟买去,如何能安!务求将价加增,方好遵教”。那里的卖货人答道:“适才妄讨大价,已觉厚颜;不意老兄反说货高价贱,岂不更教小弟惭愧?……今老兄不但不减,反要加增,如此克己,只好请到别家交易,小弟实难遵命。”
那里的买者说:“刚才请教贵价若干,老兄执意吝教,命我酌量付给。及至遵命付价,老兄又怪过多。其实小弟所付业已刻减,若说过多,不独太偏,竟是‘违心之论’了。”那里的卖货人答道:“小弟不敢言价,听兄自付者,因敝货既欠新鲜,而且平常,不如别家之美。若论价值,只照老兄所付减半,已属过分,何敢谬领大价?”
我们可以断言,古今中外,从来不会有人这样做买卖。做买卖必须按等价交换的规律办事,这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里不是谁个君子不君子的道德问题。《镜花缘》的作者把“好让不争”的道德规范搬到经济领域中去,显然是一幅绝妙的讽刺画。
当然,如若反将过来,在现实生活中把经济规律搬到道德领域,那么结果将同样糟不可言。不说别的,如果把处理人与人的关系的道德准则如礼貌,谦让,关心,帮助,见义勇为,舍己救人,以至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统统抛弃,而换上等价交换,成本核算,利润原则,一直到单利复利的计算,那么我们的社会将成何体统?这是万万使不得的!
所以,正如恩格斯指出的:不能把关于财富分配的理论从经济的基地搬到道德的基地上去。从而也不能把关于评价品行的理论从道德的基地搬到经济的基地上去。我们不能因为提倡共产主义道德而不敢做买卖,不敢劳动致富,不敢同外国资本家打交道,口不言利;我们也不能因为要富裕起来就不讲道德,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是重读《反杜林论》第二编的一点心得。
至于经济与道德作为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关系,就不在这里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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