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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次充好 擅卖高价 屡教不改 北京市槐柏树蔬菜店受到经济制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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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31
第2版()
专栏:

以次充好 擅卖高价 屡教不改
北京市槐柏树蔬菜店受到经济制裁
新华社北京5月30日电 (记者郭有瑞)北京市宣武区槐柏树蔬菜门市部在蔬菜销售中,屡次以次充好、擅卖高价、违反国家物价政策,最近受到物价部门的严肃处理:没收非法收入并罚款300元,停发门市部负责人一个月的奖金。
4月24日上午,槐柏树蔬菜门市部调进六筐黄瓜,当即把其中两筐卖给了一个农民商贩,激起顾客强烈不满。上级领导对这个店提出了严肃批评。但是没过几天,这个店又将调进的油菜,以高价卖给河北省的一个农民商贩250斤,当场被区物价检查组查获,责令他们退回了货、款。后来,他们将这批零售价应为5分5厘的油菜,分别以7分5厘和6分的高价卖给了顾客。当时,规定青蒜以好坏分零售价每斤为2角8分和3角4分,他们这天进的两批青蒜却不分好次,一律按每斤3角5分出售。调进两批小白菜,也未加工分等,都以每斤9分钱的最高价出售。检查人员还发现,论堆出售的青蒜应收7分,他们却按1角向顾客出售。
槐柏树蔬菜门市部在1980年和1981年就因高价出售扁豆和茴香,曾受到物价部门的罚款处理。为什么今年以来又一再违反物价和供应政策呢?这个门市部主任检讨说:“目的是想把一些积压菜搭配出去,以减少损耗,增加利润多分奖金。”另一个副主任说,卖给农民一般不要发货票,只要当场不被发现,事后就无据可查。他俩明知以次顶好不对,但认为只要不超过牌价,群众是不了解的。就是上级来检查,不细查单据,也发现不了。即使查出来,也找不到处罚的根据。这两个负责人的检查说明,在经营思想上追求利润,追求多拿奖金,是造成违纪的根本原因,管理上存在的许多漏洞,有机可乘,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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