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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广告要注意社会影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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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6-01
第8版()
专栏:读者论坛

刊登广告要注意社会影响
近些年来,各地报纸上增加了商品广告,无疑这对活跃城乡市场,促进商品流通,正确引导消费,密切商业与消费者的关系,起到了桥梁和媒介的作用。但是,我们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家为了攫取利润,是想尽办法作广告,搞推销的。比如美国一些报纸每星期三、六,集中登广告,随报附送的广告就多达一二十版,大商场还向使用信用卡的家庭送成本儿的广告。有的广告为推销商品还带什么有奖、优待等花样。对此,我们是不能照学照搬的。
然而,遗憾的是,武汉《长江日报》近半年来刊登的广告越来越多,引起了读者不好的反映。据粗略统计,近半年内,这个报纸在刊出正常的广告之外,又多出了36个专版广告。仅去年10月8日这一天,就出了12个版,其中广告就占据了8个版,这恐怕在全国省、市报纸中是罕见的。另外,这个报纸还用大字的、多次的、长时间的、连续的、套红的办法登载广告。并且大肆刊登宣传摇奖、有奖销售的广告。今年2月份的28天报纸中,就有21天的广告套红;从3月1日到24日的24天内就有15天的广告套红。仅以3月24日该报第六版整版套红广告来看,特大号“奖”字就有三个。什么“武汉市红钢城百货商店举办春季有奖销售”、“武汉市五金交电公司所属各零售商店开展第二次有奖销售”、“武汉人造革厂举办各种人造革衣箱有奖销售”,一般都有特奖、头奖、二奖、三奖,用奖销电视机、收录机、洗衣机,甚至毛毯、铝制水壶等为诱饵来推销产品。1月30日的摇奖广告公然提出:“凡购买武汉产品者”可以有奖。这就使人感到排斥其他地区优质产品的味道;3月11日的摇奖广告还提出:“凡购买油布伞一套者”可以有奖。这种搞法,既会助长商业部门的一些不好的经营作风,又不利于工厂企业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还会造成一些人的取巧的不良作风的发展。这对于净化社会风气、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有弊无益的。
中央一位领导同志曾经指出,任何精神产品绝不能离开自己的精神目的而盲目的商品化。我爱护《长江日报》,我建议慎重考虑滥登广告所造成的社会影响。 北京 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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