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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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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6-02
第3版()
专栏:来信

  要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
  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
  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 肖永清
保护文物是上继祖先,下贻子孙的大事,作为我们国家的重要政策之一,已经载入了我国宪法的总纲。《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它表达了全国人民的愿望,是保护祖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一项重大措施。
依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我国文物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家。凡属国家所有的历史文物、名胜古迹,不仅是全民的财富,而且是国家主权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绝对保护,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侵犯国家的文物所有权,都要受到行政的或法律的制裁。集体和私人文物收藏者的合法文物所有权,一方面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但同时要求这些文物所有权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
针对当前国家文物遭受破坏的严重情况,必须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对破坏文物的罪行要严惩不贷。此外,还应该建立文物管理部门的责任制度,作到赏罚分明,使他们有职有权,敢于和善于管理。特别是要向全民进行保护文物的宣传教育,发动广大群众向破坏文物的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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