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5阅读
  • 0回复

临海县公安局打击侵犯专业户利益的违法行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6-02
第4版()
专栏:

  临海县公安局打击侵犯专业户利益的违法行为
本报讯 浙江临海县公安局坚决打击侵犯专业户利益的违法行为,受到广大群众欢迎。
这个县的城南公社下叶大队社员陈立富,承包了30亩鱼塘。不久前,陈立富放水捕鱼,塘底约有鱼700多斤。当时,在岸上观望的王阮华、高苗金等人煽动一批人下塘乱摸乱捉,使陈立富受到重大经济损失。
事发后,临海县公安局认为,这是一起严重危害专业户利益的哄抢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侵犯专业户利益、哄抢事件的为首者王阮华,行政拘留15天,赔偿损失100元;高苗金、项小涯、谢高友三人,行政拘留各12天,每人赔偿损失80元。 应林胡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