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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交部照会蒙古驻华使馆 抗议蒙古迫迁和驱赶华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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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6-04
第2版()
专栏:

  我外交部照会蒙古驻华使馆
  抗议蒙古迫迁和驱赶华侨
中国方面正密切注视事态发展,再次要求蒙方立即停止迫迁和驱赶华侨,否则,蒙方必须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新华社北京6月3日电 今天中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领事司副司长刘庆有召见蒙古人民共和国驻华大使彭茨克·沙格达尔苏伦,向对方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致蒙古人民共和国驻华大使馆的一份照会,就蒙古迫迁和驱赶华侨,向蒙古外交部提出抗议。照会全文如下:蒙古人民共和国驻华大使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向蒙古人民共和国驻华大使馆致意,并谨申述如下:
自1983年3月9日至6月1日,蒙古有关当局先后通知居住在乌兰巴托市的294户、1,764名华侨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4天以内迁往外省农场。自3月30日起又开始成批地把他们驱逐出境或限期离境。对被迫离蒙返回中国的华侨,蒙古海关没收和扣留他们的财物,甚至进行赤身侮辱性检查。尽管中国方面曾就此向蒙古方面进行多次交涉,但蒙古方面至今仍在继续扩大迫迁和驱赶华侨。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向蒙古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提出抗议。
必须指出,蒙方的行动严重地侵犯了华侨的正当权益。这些华侨居住在乌兰巴托市几十年,遵守蒙古法律,与蒙古人民友好相处,有合法居留权和正当工作,为蒙古的建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蒙方采取突然迫迁和驱赶的行动,给这些华侨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巨大困难,使他们在精神上遭受极大痛苦。在被迫迁的华侨中,有的有正式工作,被无理解雇和停发工资;有的家庭有老人、病人、孕妇和婴儿,蒙方也不给予应有的照顾;蒙方规定的14天期限,使被迫迁的华侨根本来不及作搬迁准备和处理财产。当华侨申述自己的困难时,蒙方非但不予考虑,反而出动警察威逼,并胁迫华侨按蒙方意图写“不去农场,要求回国”的字据,然后即宣布驱逐出境或限期离境。
中国方面对蒙古方面突然挑起这一事端很难理解。为了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为了中蒙两国人民的友谊和两国关系的改善,中国外交部和中国驻蒙古大使馆曾向蒙方进行了14次交涉,再三表示希望蒙方不要扩大事态,建议通过协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并提出了具体建议和设想:对蒙方组织有劳动能力而确无工作的华侨去农场劳动,只要蒙方妥善安置、华侨自愿,中方无异议;对搬迁华侨中的老人、病人、孕妇和正在上学的子女以及财产的处理,要有妥善安排;搬迁后对华侨来乌兰巴托市探亲提供方便,等等。中方的态度是克制的,提出的建议是积极的、真诚的和合理的,但蒙方完全拒绝,并继续扩大事态。以上事实充分说明,蒙方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是蓄意迫害华侨。这是蒙方长期执行歧视华侨政策的继续和发展。
蒙方一方面在口头上一再声称愿意改善中蒙两国关系,一方面又挑起事端迫害华侨。中国方面不能不严正指出,蒙方无理迫迁和驱赶华侨的行动完全违反了国际法准则和国际惯例,为改善两国关系设置新的障碍。中国方面对此感到愤慨。中国方面正在密切注视事态的发展,并再次郑重要求蒙方立即停止迫迁和驱赶华侨,停止没收和扣留离蒙华侨的财物及对他们进行侮辱性的检查,交还已被没收和扣留的离蒙华侨的财物,保证留蒙华侨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否则,蒙方必须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顺致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1983年6月3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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