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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人前不得说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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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6-05
第7版()
专栏:杂谈

  “痴人前不得说梦”
  郭维森
袁小修(中道)的日记《游居柿录》记载了一则读小说入迷的故事,说李卓吾于万历壬辰年批点《水浒传》,曾雇请了一位叫常志的和尚做抄手。常志天天抄《水浒传》,不觉入了迷。他对花和尚鲁智深尤为倾倒,并处处效法。吃狗肉等等自不在话下,糟糕的是他和同伴斗气,一言不合,就要放火烧屋。这一来连盛赞花和尚是真修行的李卓吾也害怕了,只得请官府派人将他押送到龙湖家乡去。而常志居然欣然自得地体验了水浒人物的发配生活。
李卓吾是《水浒传》专家,可是一旦生活中闯进一个学鲁智深的,他就吃不消了;如果再来一个学李逵的,恐怕更要招架不住。这倒不是李卓吾“叶公好龙”,实在因现实生活与小说等文艺作品毕竟不是一码事。鲁迅曾批评某些小说读者,“不能用赏鉴的态度去欣赏它,却自己钻入书中,硬去充一个其中的角色。所以青年看《红楼梦》,便以宝玉、黛玉自居;而年老人看去,又多占据了贾政管束宝玉的身分,满心是利害的打算,别的什么也看不见了。”固然,充作书中的反面角色,是等而下之。就算“等而上之”,去充作书中的“英雄”,那往往也会弄出堂·吉诃德的模样来。这是因为中外古典名著中的人物都是一定时代、一定社会的产物,都有其特定的环境、经历,秉赋……是无法机械地模仿的。无其时、无其事、无其情而要混充,岂非可笑?不但可笑,或且为社会生活所不容。所以常志和尚学鲁智深便碰了壁,而袁小修则评论说:“痴人前不得说梦也”。
当然,中外古今的文学名著,绚丽多彩,赏心悦目,多读多看,大有益于精神文明的建设。而由于文艺作品的审美教育作用,读者对书中的人物产生共鸣以至产生效法的愿望,也是很自然的。但要善于鉴赏,不学其外表而学其精神。更要警惕变成常志和尚那样的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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