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阅读
  • 0回复

重庆市委严肃处理一起打击报复案 给予九龙坡区商业局副局长范福奎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建议撤销其行政职务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6-07
第4版()
专栏:

  重庆市委严肃处理一起打击报复案
给予九龙坡区商业局副局长范福奎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建议撤销其行政职务
本报讯 记者黄文福报道:最近,中共重庆市委决定:给予打击报复检举揭发者的九龙坡区商业局副局长范福奎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建议撤销其行政职务。
范福奎原任九龙坡区建设工矿贸易公司党支部书记,作风不民主,多吃多占。该公司党员干部孙仲远多次提出批评意见,并于1978年11月开始写信给市委揭发范福奎的问题。市委负责同志批示有关领导部门查证。市委财贸部、九龙坡区委纪委、区委财贸部和建设工矿贸易公司组成的调查组,不深入调查,错误地认为“孙仲远反映问题缺乏实事求是精神,应严肃进行批评教育”,而范福奎只是“在思想上、工作方法上存在一些问题,望今后引起注意”。范福奎先是写匿名信诬告孙仲远散布流言蜚语,搜集领导的“黑材料”,致使区委财贸部错误地决定把孙仲远调到回收公司工作。当孙仲远要求把问题查清再走时,范福奎于1979年4月在公司职工大会上宣布:孙仲远不服从调动,不予安排工作,并从此扣发其奖金。范福奎还查对孙仲远给《人民日报》、《四川日报》写揭发信笔迹,追查写信人,非法扣押、私拆孙仲远写给省委书记的揭发信。
为此,重庆市委和九龙坡区委组成联合调查组,经过认真调查,认为孙仲远揭发范福奎的问题基本属实,范福奎的反告不符合事实,有的属于捏造,是对孙仲远打击报复,侵犯了党员的正当权利,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必须严肃处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