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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实行公筷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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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6-09
第5版()
专栏:提倡吃饭分餐

也可实行公筷制
广州市财政四分局 许荣光
“改变集餐方式”的建议非常好,但郭节一同志只提到用分餐制来代替集餐制。我认为,如果暂无实行分餐制的条件,设公筷取食则更为简便,易于普遍实行。建议卫生管理部门明文规定,凡集体膳食部门,都应实行分餐制或公筷制。要把保证饮食卫生列为公用食堂的卫生制度,作为检查饮食业、公共食堂卫生工作的一个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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