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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办小商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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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6-10
第5版()
专栏:

  多办小商店
  周理兴 姚赣南
解放初期,我国的商业从业人员并不太多,但商业网点的密度还比较高。当时,北京的饭馆、饭摊就有上万个;上海每一千人平均拥有商店7.5个。1958年以后,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对小型商店大搞“升级”、“过渡”、“一步登天”,商业网点锐减。“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国商业网点比1957年减少了80%,基本上形成了独家经营的局面,助长了官商作风,服务质量下降,群众深感不便。
近几年来,随着有关政策的调整和落实,各地增加了不少小店摊,主要是小百货、小饮食店等,但其质量和数量远不能满足需要。各大商店、大商场过分拥挤,正说明了这个问题。
有的人看不起小商店,一说增加商业网点,总想办大的。他们不了解,大商店固然要办,但毕竟是少数,大量的、普遍的还是小商店。即使在商业发达国家,小商店还是占绝大多数。英国、美国、日本、法国,每一千人平均拥有6—14个商店。匈牙利全国有商店7.3万个,每一千人平均拥有6.6个商店。日本有零售商店167.3万个,店员1—9人的商店占总数的95%以上。我国商业网点密度较低,多办小型商店,是提高商业网点密度的有效途径。
大力兴办小型商店的好处很多。首先,它可以扩大流通渠道,让商品更迅速、广泛地扩散开来,销售出去。小商店进少量货物就可以营业,不需要多少库存,随卖随进,勤进快销,资金周转快。群众购买商品也可以近些、快些、方便些。其次,兴办小商店花钱少,见效快,见缝插针,因陋就简,不需要多少国家或地方投资。通过兴办小商店,可以解决一大批待业人员的劳动就业问题。第三,几个人开个店,一人兼数职,不需要脱产的书记、经理、会计、保管、保卫、后勤等人员,窝工现象少,劳动效率高。有的“夫妻店”、“连家铺”还不耽误看家、做家务。第四,小店分布在街头巷尾,也可以推车挑担,走街穿巷,上门服务,能增加一些大商店无法开办的便民措施(如送菜到家、理发到家、收送洗的衣服等),营业时间可以根据需求随时变化,经营项目可以根据群众意见随时增减。第五,小商店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不搞平均主义,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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