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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做好为生产和消费服务的各项工作 第十六章 做好商品交换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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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6-10
第5版()
专栏: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常识读本(四十九)

  第三部分 做好为生产和消费服务的各项工作
  第十六章 做好商品交换工作
胡耀邦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商业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这个问题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已经越来越明显地显示出来。”还指出:“我们必须在充分了解情况、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切实改进商业工作,大力疏通、扩大和增加流通渠道,做到货畅其流,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商业在促进生产、引导生产、保障供应、繁荣经济中的作用。”这是对我国三十多年商业工作的总结,也是我们今后做好商业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
  第一节 社会主义商业的作用和特点(上)
  商品交换的发展与商业的起源
社会再生产总过程是由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密切联系的环节组成的。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生产是根本的决定性因素,交换的性质及其广度、方式都是由生产发展水平和结构所决定的。交换在整个社会生产中居很重要的地位,它是社会劳动变换的媒介,把一个生产部门、生产单位与另一个生产部门、生产单位,把生产与消费有机地联系起来,保证再生产的顺利进行。
人类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了商品交换,它是不同的劳动产品所有者之间的相互交换。最初出现的商品交换,是直接的物物交换,交换者双方将自己多余的产品让渡给对方,并占有对方的产品。以后就逐渐发展成了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这样就打破原来物物交换的个人和地域的限制,为进一步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创造了条件。在采取物物交换形式时,交换是由商品生产者本人承担的。产生了货币之后,商品交换就分成买和卖两个过程。买卖的两个过程占用生产者的时间越来越多,商品的生产和交换便发生了矛盾。随着市场的扩大,这种矛盾越发尖锐,客观上就要求商品交换事务从商品生产者那里独立出来。于是,社会上就出现了一种本身并不从事生产而专门从事商品交换的经济事业——商业。它可以使生产者免除交换的麻烦,可以使他们的产品的销路扩展到遥远的市场。
随着商业的出现,专门从事商业的一群人,就是商人。在农业与手工业的分工之后,又产生了一次“有决定意义的重要分工:它创造了一个不从事生产而只从事产品交换的阶级——商人。”(《马恩选集》第4卷第162页)。
总之,商业是“商品交换的发达形式。”(《马恩全集》第23卷第182页)它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的必然产物。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业及其作用
社会主义社会里既然还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必然还要有商业这样一个经济部门。这是因为企业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都必须经过交换,才能进入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领域。这种商品的买卖,如果完全由生产这些产品的企业自己来承担,那就要浪费很多人力、物力和财力,这就要求有一个专门机构来承担。商业就是专门经营商品流通的一个经济部门。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除了一部分生产资料的交换是由企业直接进行的以外,大部分生产资料和消费品的买卖,都通过商业来进行。社会主义商业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与生产之间、生产与消费之间的必要的中间环节,是全民所有制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与其他经济形式之间,城市与乡村之间,全国各地区之间,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经济联系的桥梁。工人阶级与农民在经济上的联盟,主要是通过商业环节来实现的。社会主义商业对发展生产和人民生活的改善等,担负着很重要的任务,起着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一)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工业部门生产的消费品和一部分生产资料,农业部门生产的农副产品,绝大部分都由商业部门收购。商业及时地把这些产品收购起来,然后有计划地销售出去,实现由生产到消费的转化,为生产开辟广阔的市场,保证生产部门的产品有稳固的销路,这就为工农业生产的正常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市场扩大了,反过来又促进生产的发展。另外,工农业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除一部分由国家根据统一计划直接调拨外,商业部门保证充足的供应,是生产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反过来说,商业部门不去收购,或者不去积极销售,那就会影响和阻碍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二)实现按劳分配,保证人民生活逐步改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是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商业的主要任务。社会主义经济组织中的劳动者,是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从自己的工作单位那里取得货币收入。也有一些劳动者是直接出卖自己的产品和劳务,取得货币收入。他们取得了货币收入之后,就要通过社会主义商业部门取得生活资料。这就要求有商业部门的工作来保证。
(三)为国家积累大量资金。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通过商业销售实现了自己的价值,从而实现了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在社会劳动中创造的价值。商业部门职工在包装、分类、运输、保管、加工等环节中,追加一部分生产性劳动,也为社会创造了一部分价值,为国家积累一部分资金。商业部门还认真执行勤俭办商业的原则,努力改善经营管理,节约流通费用,增加企业盈利,也为国家提供了积累。
(四)促进工农联盟的巩固。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工农联盟问题,从经济上来说,就是如何组织和扩大城乡之间的商品交换。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后曾经指出:“如果不在工业和农业之间实行系统的商品交换或产品交换,无产阶级和农民在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就不可能建立正确的关系,就不可能建立十分巩固的经济联盟。”(《列宁全集》第32卷第424页)而建立工农之间的这种经济联盟,必须通过社会主义商业的媒介作用才能实现。因此,商业工作的好坏,对工农联盟的巩固和发展关系极大。
总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商业在国民经济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相应发展的商品交换和商业,是不能够保证社会生产的顺利进行,保证人民生活需要的满足和改善的。因此,从事社会主义商业工作是为人民服务的伟大事业,是社会不可缺少的大有前途的光荣豪迈的事业。那种认为商业工作“低贱”、“没有前途”、“不光荣”的思想,是错误的,是对商业工作重要性缺乏正确认识的表现,是旧社会剥削阶级轻商思想的反映,是同社会主义商业工作不相容的。我们每一个商业工作者都应当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做好工作。
本章执笔:孙连成 (原载《经济学周报》第4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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