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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通知各地 认真做好计划外烟厂的调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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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6-11
第3版()
专栏:

国务院通知各地
认真做好计划外烟厂的调整
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 国务院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计划外烟厂的调整工作,确定今年要整顿好60个烟厂,6月底以前关停183个烟厂,并坚决取缔手工卷烟。
通知指出,目前计划内卷烟厂的生产能力已经不少,近年来一些地方又自行扩大卷烟生产能力,重复建设了许多产品质量低、原材料消耗高、经济效益差的计划外小卷烟厂,不仅浪费了大量建设资金,而且与计划内卷烟厂争原料,争市场,以劣挤优,严重冲击了国家计划。因此,急需进行调整。
据轻工业部调查,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县以上办的计划外烟厂有243个,其中卷烟厂182个,雪茄烟厂61个。调整计划要求,将河南、湖北等18个省、区60个烟厂纳入国家计划统一管理,其中卷烟厂31个,雪茄烟厂29个,其余183个全部关停。对新纳入国家计划的60个烟厂,1983年内要限期进行整顿,今后三年内不得再扩大生产能力;卷烟、雪茄烟的生产计划、原料供应、产品销售,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统一安排。这些烟厂的产品方向要面向农村,卷烟厂以生产中、低档卷烟为主,雪茄烟厂以生产传统的全叶卷、半叶卷雪茄烟为主。
对关停的183个烟厂,要在1983年6月底以前关停完毕,地方主管部门不得再安排生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吊销其营业执照和撤销其注册商标,人民银行要停止贷款并收回所欠的贷款。
城乡居民和社队搞的手工业卷烟,必须在1983年6月底以前坚决取缔。对仍坚持私制手工卷烟,甚至生产白包烟,以假乱真,扰乱市场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今后,凡未经轻工业部批准,任何地区和部门都不得兴办卷烟厂和雪茄烟厂,或对老厂进行扩建。
国务院的通知说,卷烟是国家的专卖产品,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全国卷烟工业的布局和产、供、销都必须由国家综合平衡,全面安排,不能盲目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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