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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买卖更新汽车想到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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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6-11
第5版()
专栏:大家谈

从买卖更新汽车想到的
读了你报4月2日第五版刊登的《不要买卖更新汽车》的读者来信,浮想联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民手中的钱多了,要买汽车。到哪里去买,通过什么手续去买?目前还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和办法。农民只要买到汽车就行,哪管它是将要报废的汽车还是需要更新的汽车。关键在于卖车的单位,把什么样的汽车卖给他们。农民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一些汗水钱,确是来之不易;而吃农民种的菜和粮、穿农民种的棉与麻的我们,竟把即将报废的汽车或需要更新的汽车卖给他们,不感到心里有愧吗?
为节约能源和进行技术改造,国务院和国家物资局都作过规定:对更新报废的汽车,使用单位不得自行拆卸、转卖和处理。国家已有明文规定,为什么一些企业不执行呢?无非是两条:一是部分领导同志对执行国务院的规定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你规定你的,我干我的;二是本位主义思想严重,想多卖几个钱。
依我看,凡卖给农民或集体户属于更新范围的汽车的企业,应及早将钱退还给农民,把汽车就地处理给物资部门所指定的收购单位,以挽回影响为好。
国家物资局回收局 姜学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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