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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侯投陈祖彬贪赃枉法被判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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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6-14
第3版()
专栏:

蔡侯投陈祖彬贪赃枉法被判刑
新华社福州6月13日电 (通讯员吴元安、黄衍淼)福建省南安县百货公司原经理蔡侯投、县工商局原局长陈祖彬走私、贪污、受贿一案,6月2日已由晋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主犯蔡侯投、陈祖彬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0年、18年;两犯所获赃款赃物及用赃款修造的住宅全部没收。
本社前已报道,蔡侯投、陈祖彬与南安县百货公司外贸商店购销员蔡瑞汀、会计傅维扎勾结,伪造和涂改海关税单,使国家损失税收469万元;非法提取国家资金收购走私货物,牟取暴利4万多元;蔡侯投还动用公款8万元给其弟蔡文菊作贩私资金,走私总额达35.7万多元。
同案犯蔡瑞汀、傅维扎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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