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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计委等八个部门联合规定 放宽条件让更多先进人物进大学深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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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6-14
第4版()
专栏:

教育部国家计委等八个部门联合规定
放宽条件让更多先进人物进大学深造
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 八个有关部门今天联合作出规定,对先进人物的升学深造,放宽年龄限制,降低录取分数线,结婚与否不限予以择优录取,以利更快地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水平。
这些先进人物包括:具有三年以上实践经验的省、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级以上批准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和革新、操作能手。
规定说,先进人物报考全国全日制高等学校,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婚否不限。经单位推荐,可报考相应专业,参加统一考试。录取时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择优录取。在考试前,有关单位要给他们一定的复习时间,并组织他们集中学习,选派水平较高的教师给予必要的辅导。
规定说,对于参加统考落选低于录取分数线80分以内的先进人物,教育部将安排若干所高等院校试办预科班,择优录取他们入学。学习一年后,经考试合格者,可直接升入本校或相应院校的本科或专科。规定还要求国务院各部、委和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本此精神,为本行业、本地区在统考中落选的先进人物,指定部分所属院校试办预科班或跨省联合试办预科班。
规定说,先进人物入学后,原为国家职工的,由学校发给原工资。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原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的职工,可根据工作年限,按规定享受职工助学金。
选送先进人物入学,是我国招生制度上的一项改革,政策性很强,影响很大,规定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加强领导。各级工青妇组织会同教育、劳动人事部门认真作好推荐选送工作,并作出培养先进人物的规划。对四十岁以下的中青年先进人物,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对有条件上大学的,要进行文化补课,帮助他们打好文化基础。
这个规定是由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全国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联合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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