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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今秋开始招生 不设助学金,实行奖学金;食宿由社会提供;国家不包分配,用人单位择优录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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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6-14
第4版()
专栏:

深圳大学今秋开始招生
不设助学金,实行奖学金;食宿由社会提供;国家不包分配,用人单位择优录用
本报讯 新建立的深圳大学今年秋季开始招收学生。
深圳大学是适应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需要而建立的一所工、商、文、法、管理等多科性的新型综合性大学。它的主要任务是为特区培养各种专门人才,同时招收部分港澳、台湾和华侨青年入学。
深圳大学今年有6个专业招生,共招生210名。其中工业经济管理30名,商业经济管理30名,金融30名,英语60名,法律30名,建筑学30名。学制均为本科4年。各专业的第一学年,都要主修英语,兼学政治理论、语文、体育,为以后各学年逐步用英语授课、听课打下基础。招生面向广东省各地区、市、县。报考条件与招生办法,内地考生按教育部1983年全日制高等学校招考新生的规定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补充规定办理,港澳、台湾、华侨考生按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办理。
深圳大学不设助学金,实行奖学金制度和勤工俭学制度。设奖学金是为了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学校也适当组织学生自愿进行有报酬的劳动,勤工俭学,以改善学生的生活,使学生得到劳动锻炼。学生食宿由社会提供服务。家住特区的学生或可以自行解决住宿的学生实行走读,其他学生可廉价租用市房产部门提供的学生公寓。
深圳大学的学生修业期满,经考试合格,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毕业后工作基本上面向深圳市,少数兼顾其他地区、部门。国家不包分配,由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工资待遇由录用单位按德、才的差异确定。港澳、台湾、华侨学生可根据本人志愿,返回原住地就业;自愿留在深圳或内地的,由学校推荐,用人单位量才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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