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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色彩更有色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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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6-16
第8版()
专栏:

让色彩更有色彩
林浩基
一位朋友购得一条印有老虎图案的沙发毛巾,不料也有见者说:“画个虎就美吗?”老虎美不美,自然可以讨论,由此涉及的艺术乃至生活趣味问题,更令人多思。
就说虎的艺术,由来已久。处于“人之初”中的人,使用虎的皮、爪或是野牛的皮和角来装饰自己的时候,至少是在暗示自己的灵巧和有力。因为谁战胜了灵巧的东西,谁就是灵巧的人;谁战胜了力大的东西,谁就是有力的人。这里有着一种淳朴的自豪。并不会由虎的吃人想到别的什么。古往今来的艺术家赋诗作画,常以斑斓大虎为题材。革命老人何香凝笔下的虎,或奔腾跳跃,或静卧小憩,或仰天长啸,倾注着作者对蓬勃的旺盛的生命力的赞美。人们观赏它,得到了美的享受,虎就由自然界进入了艺术界,进入了人们的审美生活之中,以至常被印在邮票、火柴盒贴上等。虎变成了一种生活色彩。
其实,丰富了艺术生活色彩的,何止是虎呢?诸如花卉、仕女、飞禽、走兽、山川等等,入画、入工艺美术早已司空见惯。甚如“二龙戏珠”、“八仙过海”乃至“福禄寿”之类的图案也已离却了原来的涵义,变成了艺术中的装璜美。另一些更加实用的,如小孩食用的动物饼干,有象、猪、熊之形,大概没有一个人,见之而顿生食熊掌的欲望。所以,艺术毕竟是艺术,可以有共同的和不同的趣味,却不可以用庸俗社会学的观点去衡量一切。不可设想,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色彩,一个形式,一种图案。
重要的是,不要以一己之好恶作为品评美与丑的唯一标准,要看社会的实践。历史上的许多艺术珍品,开始不为一些人承认,但它们赢得了时间,取得了应有的历史地位。何况人的审美观也总是随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而趋于完美。所以,让生活中的色彩更有生活色彩,符合我们的艺术欣赏以及生活美感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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