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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县植保公司违背群众意愿 强行承包服务引起群众不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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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6-17
第5版()
专栏:

宜春县植保公司违背群众意愿
强行承包服务引起群众不满
新华社南昌6月16日电 (记者熊典达、杨木寿)江西宜春县办的植保服务公司不根据群众意愿,强行承包服务,农民对此意见很大。
过去,宜春县许多公社根据农民对植物防病灭虫的需要办起了植保服务公司,由公司统一为农民防治病虫害。由于植保公司组织了一批会认虫、查虫和治虫的专业植保人员,防治效果普遍较好,大大减少了病虫害造成的损失,深受农民的欢迎。但是,今年宜春县成立了一个全县性植保服务公司,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任经理和副经理,出现了强迫为农民“服务”的情况:一、不根据病虫害的实际防治情况计算收费,而是按照承包面积,不管治与不治,多治与少治,统统按一个标准收费,每亩收费3元5角。农民说这等于自己拿钱来办“公费医疗”;二、县植保公司把各公社前两年先后成立的植保公司作为分公司,由他们统一领导,统一核算。他们还把农药指标都控制了,如果不让他们包,农民买不到药,无法治虫;三、县植保服务公司承包形式简单,一律要农民对作物从种到收实行“全承包”。农民感到这种方式不合理。不管病虫害轻重,都要花那么多的钱,划不来。一些社队干部和农民要求把公司变官办为民办,成为群众自己管理为自己服务的经济组织,并且要求合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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