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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彭真委员长的讲话 (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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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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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彭真委员长的讲话
(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各位代表:
我完全同意李先念主席刚才的讲话。
我们的大会,按照宪法的规定选举和决定了新的一届国家领导人员,审议了赵紫阳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审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决算。会议开得生动活泼,代表们畅所欲言,肯定了过去五年我们在各方面的工作中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并对过去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之处提出了中肯的批评。会议在各方面取得了圆满成功。大家选举我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我对大会和人民给予我的信任,表示衷心感谢。我一定不辜负各位和全国人民对我的信任和委托,我一定和大家一道,为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和这次大会的各项决议,为维护宪法在各方面的贯彻执行,为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实现而奋斗。现在,我就代表们在讨论中所关心的几个问题,谈一些意见。
(一)动员一切力量,从各方面保证宪法的实施。
新宪法的颁布和实施,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热烈拥护。在这次会议上,代表们提出,上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去年制定了一部好宪法,今后是要切实保证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贯彻执行,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
宪法的许多规定,主要依靠国家机关来贯彻执行。一切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以及一切企业、事业组织,首先要自己模范地自觉地遵守宪法,同时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同各种违反宪法、危害社会主义制度和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一切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宪法,熟悉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牢固地树立起社会主义法制的观念,在各项工作中严格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但是,现在在国家工作人员中确有一部分人对依照宪法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性仍然认识不足。在一些方面和一些地方依然存在着漫不经心地对待宪法和法律,不依法办事甚至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现象。这是必须切实纠正的。凡是藐视宪法和法律,违反宪法和法律的,不管是什么机关,不管是什么干部,都要严肃地批评和纠正,直至给以必要的法律制裁。
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委会以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委会要认真地依法履行这个职责,纠正和追究重大的违宪行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按照宪法的规定,切实地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保证宪法的实施,从根本上说,要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毛泽东同志说过:“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我们的宪法是经过全民讨论,集中最广大群众的意见制定出来的。它是维护人民管理国家的权力和其他各项公民权利,并且制裁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的敌对分子的有力武器。它代表十亿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时也保护每个公民正当的个人利益和当前利益。十亿人民充分认识实施宪法同他们的根本利益和切身利益的关系,就会自觉地为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而奋斗。
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要动员群众学习、掌握和维护宪法,并且捍卫自己所联系的群众的合法权利,同侵犯公民权利和其他违宪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斗争。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新闻舆论机关,在宣传宪法、动员人民群众遵守和维护宪法、揭露和批判各种违法行为等方面,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
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员必须以身作则,成为奉公守法的模范。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体人民动员起来,一切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行动起来,宪法一定能够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贯彻执行。
(二)按照宪法的规定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
代表们提出,要按照宪法的规定,进一步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并且在这方面提出许多很好的建议。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通过由自己选举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本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行使宪法所赋予它们的职权,讨论决定全国和地方的大事,在国家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
依据宪法,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行使比上届更多的职权。本届全国人大还设立了六个专门委员会,有些已经开始工作。这些专门委员会将成为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委会的得力助手。提交全国人大或它的常委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会涉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许多重大而又复杂的问题。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就是为解决这些问题进行周密的调查,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仔细比较各种可供选择的方案,进行客观全面深入的研究,以帮助全国人大或它的常委会作出正确的决定。
为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委会要加强立法工作。除宪法外,上届人大和它的常委会还通过了一批重要的法律,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试行)和关于国家机构的几个组织法等基本法律。宪法和这些基本法律是我国法制建设的基础。但是,还有一些重要的迫切需要的法律有待制定,立法任务还很繁重。由于各项改革正在展开,许多工作还处在试验和积累经验的过程中,法律的制定只能随着实践经验的成熟逐步走向完备,不能匆忙,不能草率从事。也不能主观地片面地贪多求全,并且要防止过于繁琐,以致难于通行,也难于为干部、群众熟悉、掌握。我们要根据实际的需要和可能,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立法工作,做到既积极又慎重,以保持法律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和它的常委会,要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形势的需要,依照宪法规定,积极主动地进行工作。在我们这样一个地广人多、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的多民族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十分注意在中央统一领导下,适当扩大地方的权力,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使地方能够按照宪法、法律规定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创造性,机动灵活地办理各项事情。
在广大农村,要按照宪法的规定,有准备有步骤地实行政社分开,召开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政府。这项改革要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乡政权,发展农村经济,活跃农村基层民主生活。乡的区划大小,以便于干部能上能下、接受群众监督、发扬民主、改进工作为原则,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经过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来确定。
在城乡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们作为人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这些工作中有许多由它们来做比由政权机关来做更适当、更有效。我们要认真总结、推广这种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经验,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
社会主义民主是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在我国,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在粉碎“四人帮”以后,已经恢复和有了发展。但是,我国的经济文化还比较落后,妨碍民主生活的因素还不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还是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我们要在宪法的基础上,坚持不懈地沿着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道路前进。我们一定能够在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的同时,逐步实现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
(三)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团结起来,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宪法规定:“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经济建设是中心。必须逐步实现四个现代化,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物质基础才能更加雄厚,人民民主专政才能进一步巩固,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才能显著提高,国防力量才能大为增强。
智力开发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宪法对发展教育事业、科学技术和文化事业,作了明确规定。赵紫阳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把以发展教育和科学技术为重点的文化建设放在重要的地位。这次会上,许多代表根据同样精神,对发展教育事业中的经费、师资、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加强教育立法等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国家根据宪法的规定,要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既要继续发展和办好高等教育,又要特别重视逐步实现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但是,单靠国家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发动各种社会力量,依靠广大群众,举办教育事业。在农村,随着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广大农民对于文化科学技术的需要越来越感到迫切,举办教育的积极性和能力也会越来越高。我们要把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注意发挥广大知识分子和知识青年的作用,尽快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科学技术水平,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也必须依靠全体人民的力量。我们要继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一步清理“左”的错误思想的影响。同时,要提倡用自我教育的方法来克服人民内部一部分人的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思想,要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要同破坏社会主义的各种经济犯罪活动和其他犯罪活动进行坚决的斗争。全国人民都需要把思想正确地统一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任务上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进一步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从各自的岗位上为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
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这三部分劳动者,是我们社会主义社会的三支基本的社会力量。宪法指出:“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现代化生产的发展、现代文明的创造,离不开工人的劳动,离不开农民的劳动,离不开知识分子的劳动。在剥削制度下,剥削者和劳动者的对立,也反映在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社会主义制度消灭了剥削阶级,劳动者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之间的团结一致具备了充分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前提。我们要百倍地加强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这三支基本力量的团结,加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反对任何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和行为。
正如许多代表在讨论中所提出的,我们要继续克服轻视科学文化知识和轻视知识分子的错误倾向。进行现代化建设,必须有现代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其他各种文化知识。知识分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绝对必需的,他们又是向广大人民群众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的桥梁。重视知识分子,就是重视科学文化知识。
我们重视知识分子,决不是说可以轻视工农兵和其他劳动人民及他们的作用。我们只是要求纠正那种轻视知识分子的错误,以利于进一步加强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团结。广大工人、农民和工农干部具有生产实践和实际工作的丰富经验和知识,那都是很可贵的。实践出真知,知识分子应当重视一切实践经验,包括工人农民的实践经验,虚心地积极地向工农学习,努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实践中,加强同工人农民的团结和合作。同时,工农劳动者应当虚心地积极地向知识分子学习,提高自己的文化科学技术水平,逐步缩小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差距。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是崭新的艰巨的事业。无论干部、工人、农民还是知识分子,都有加强学习的任务,都有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同时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的任务,都需要不断克服各自的弱点和缺点,克服他们中某些人的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和其他错误思想。要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进行社会发展史的教育。广大人民特别是国家干部和知识分子都应该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使科学的世界观成为统一全体人民的思想基础,自觉地走历史必然之路——社会主义道路。
全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结合,团结起来,为实现四个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我们的事业一定会取得伟大的胜利。(新华社)(附图片)
彭真委员长作重要讲话。 新华社记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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