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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待城镇居民个人建造住宅 既要积极支持 又要严加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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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6-23
第5版()
专栏:

如何对待城镇居民个人建造住宅
既要积极支持 又要严加管理
本报讯 记者解国记报道: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在6月1日至6日举行的全国市镇组织个人建造住宅南阳现场会上提出:对市镇个人建造住宅,既要积极支持,又要严加管理,切实把这项工作引导到健康发展的轨道上来。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的改革,城镇个人建造住宅发展很快。前几年每年不过几十万、几百万平方米,去年则突破了一千万平方米。但就全国来说,这项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在这次现场会上,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组织各地主管部门的同志,认真学习中纪委关于制止党员、干部在建房分房中的歪风的公开信和国务院最近批准施行的《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方针政策,使大家认识到,鼓励个人建房、买房,是近年来党和国家提出的一项重要政策和措施,它可以加快城镇住宅建设,有利于缓和当前住宅供需矛盾,改善广大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我们不能因为某些地方在建房中出了问题就不加分析发布禁令,而应该查清问题,找出原因,制定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堵塞漏洞,使这项工作健康发展。
在这次现场会上,代表们互相交流了经验,其中南阳市组织个人建造住宅的经验和一套具体作法,得到了到会同志的普遍好评,增强了抓好这项工作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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