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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一九八三年六月七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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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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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一九八三年六月七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 杨尚昆各位代表:
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已向历次会议作了报告,并经会议批准。现在我受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常务委员会的工作。
半年来,常务委员会在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方针指导下,遵循新宪法所规定的任务以及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的决议,以主持六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和筹备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召开为中心,进行了以下工作:
(一)
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的新宪法,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热烈拥护。目前广大人民最关心的是如何切实保证宪法的实施。这是关系到我们国家政治安定和兴旺发达的重大问题。新宪法必须成为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每一个公民的根本活动准则,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是全国各族人民的神圣义务。为此,首先要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做好新宪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新宪法公布后,通过组织学习和宣传教育,对增强干部和群众对宪法的认识和遵守宪法的自觉性,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应当看到,要把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变成广大干部和群众的自觉行动,还需要进行长期的艰巨的工作。要结合实际工作问题和思想认识问题,经常地、持久地、深入地进行宪法的学习和宣传,特别是各级干部要认真学习和宣传新宪法,严格遵守和执行新宪法。要防止和纠正任何违背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使新宪法能为十亿人民所掌握,这是宪法实施的根本保证。
新宪法公布以后,过去的一些规定和作法可能会有不符合新宪法的地方,甚至同新宪法相抵触。这是必须及时解决的问题。因此,彭真副委员长今年二月在一次会议上提出,政法各部门应主动地、系统地检查一次工作中有没有和新宪法不符合的问题,凡是与新宪法不符合的,都要抓紧认真纠正。常务委员会认为,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各社会团体以及所有基层单位,毫无例外地都要严格依照宪法办事。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的遵守和执行,各级人大代表必须成为遵守和执行宪法的模范。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应当受到追究。这是切实保证宪法实施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法制工作方面,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关于由对外经济贸易部行使原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的审批权的决定》和《关于地区和市合并后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前换届问题的决定》。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还同有关部门对《兵役法(草案)》、《海上交通安全法(草案)》、《统计法(草案)》等一些法律草案进行研究修改,准备在修改得比较成熟时,逐个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今后一方面要继续根据需要和可能抓紧制定一些必要的法律,另一方面法律又不能太多、太烦琐,并且努力做到使我们制定的法律能够比较周到,能够行得通,能够解决实际问题。为了避免仓促制定,考虑不周,互不衔接、互相抵触,或者执行有问题,以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委员长会议决定:今后提到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法律草案,要先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听取关于法律草案的说明,然后将该法律草案交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或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修改,同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也对法律草案进行研究,再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这是完善立法程序的一个重要措施。
(二)
主持六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和筹备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召开,是这一时期常务委员会的主要工作。
选举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召开六届全国人大,是健全、完善国家机构和领导体制,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一件大事。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了《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和《台湾省出席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商选举方案》。今年三月上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座谈会,杨尚昆、习仲勋副委员长对各地提出有关换届和选举工作中的问题作了重要讲话,王汉斌副秘书长汇报了关于换届和选举的几个法律问题的意见。这次座谈会从法律上解决了各地在换届和选举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保证了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四月底以前,都召开了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依法选出了六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解放军也依法选举了六届全国人大代表。
四月中旬,常务委员会主持了在北京举行的台湾省出席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商选举会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人民解放军中的台湾省籍同胞推选的一百一十名代表,经过酝酿协商,选出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三名。台湾省其余按人口比例应选代表的名额予以保留。这体现了全国人民对台湾省同胞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内,与全国各族人民一起,共同管理国家大事的关怀和期望。
这次选举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各选举单位都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实行了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名单主要由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酝酿协商提名,参加选举的代表也依法联合提出了代表候选人。有些地方由于所提候选人名额过多,还进行了预选,根据较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过程中强调要注意照顾各个方面,照顾非共产党员和妇女的比例,并保证各少数民族的名额,效果是好的。同时,有的地方在选举中也出现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法律手续不完备的问题。常务委员会抓紧同有关地方研究解决,总结经验教训,强调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选举法》进行选举,以维护法律尊严,增强法制观念。因而这次选举总的来说是做得比较好的,人民群众是比较满意的。
今年五月上旬召开的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各选举单位选出的二千九百七十八名代表资格全部有效,并于五月九日发表公告,公布全部当选代表名单。
这次选出的代表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中有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以及科学、技术、文艺、教育、体育、卫生、新闻、出版、宗教、归国华侨等社会各界的代表性人物,还有港澳地区的工商界、金融界、文化界等方面的知名人士。同时,工人、农民仍占百分之二十六点六,妇女占百分之二十一点二。这反映了我国人民大团结的进一步加强,爱国统一战线更加巩固壮大。
二、有一批为四化建设和改革作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在全体代表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条战线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占百分之二十三。他们的年龄大部分为三四十岁,其中有工农业劳动模范,有蒋筑英、罗健夫式的科学技术工作者,有善于经营管理企业的领导干部,以及保卫祖国和维护社会治安等各方面的英雄人物。这些先进代表参加管理国家大事,体现了广大群众的意愿,显示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三、知识分子的比例明显增加。代表中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共有一千三百二十四人,占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四十四点五。这表明了知识分子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国家和人民对知识和知识分子的重视,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四、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代表。全国五十五个少数民族,至少都有一名本民族的代表,共有代表四百零三名,占全体代表的百分之十三点五,比少数民族占全国总人口百分之六点七的比例多一倍。这有利于进一步发展我国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我们相信,新的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必将进一步团结全国各族人民,遵循新宪法所规定的任务,更好地为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
(三)
常务委员会听取了赵紫阳总理《关于访问非洲十一国的报告》,表示完全赞同,认为赵总理这次访问非洲很成功,是继六十年代周恩来总理访问非洲后,中非关系史上的一件大事。同时,委员们建议:应当遵照宪法规定,在广大人民中加强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的教育;把广泛团结世界各国人民、特别是第三世界人民的思想教育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大力发展我国与第三世界国家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合作等。这些建议是好的,应该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考虑。
同各国议会开展友好往来活动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三月,由阿沛·阿旺晋美副委员长率领的全国人大代表团访问了斯里兰卡和尼泊尔两个友好国家。常务委员会还先后接待了南斯拉夫、法国、美国、西萨摩亚、坦桑尼亚等国的议会代表团。在同这些国家议会的交往活动中,我们介绍了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方面的情况;介绍了我国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成就;介绍了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我国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努力同各国议会和人民之间发展友好合作关系,同时,对关系到我国国家主权和利益的重大问题,阐明了我国的严正立场,强调任何外国不要指望中国会吞下损害我国利益的苦果,从而增强了同各国议会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关系。
实践证明,开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各国议会之间的友好活动,具有重要意义。过去我们在这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够,这几年虽然有所加强,还应进一步扩大和发展。
常务委员会还审议批准了《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公约》、《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和加入《南极条约》。
各位代表: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已经召开,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经胜利完成它的历史任务。过去五年来,五届全国人大和叶剑英委员长主持下的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坚决拨乱反正,制定了治国安邦的新宪法和一批重要的基本法律,在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今年三月,叶剑英委员长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在六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中,不再提名选他为全国人大代表,不再将他列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候选人。常务委员会怀着崇敬的心情同意了他的请求。现在我代表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再一次向叶剑英委员长表示崇高的敬意,对他在担任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期间的卓越贡献表示深深的感谢。
以上是常务委员会半年来进行的主要工作。在这期间,常务委员会召开的两次会议通过的全部议案和任免案,已经印发各位代表,请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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