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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袭击纪检干部住宅 黄小勇、樊景英被依法判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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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6-27
第1版()
专栏:

报复袭击纪检干部住宅
黄小勇、樊景英被依法判刑
新华社太原6月26日电 (记者原廷玉)山西省运城县人民法院23日对报复袭击纪检干部张戈住宅的罪犯黄小勇、樊景英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原新绛县委办公室干事黄小勇对运城地区决定征收其父、前稷山县委书记利用职权非法贪占、建造的私房心怀不满,主谋勾结家里违法建了5间私房的地区会计学校电工樊景英作案,在今年2月3日凌晨对分管查房工作的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张戈住宅进行袭击,用砖头砸碎了张戈家两间卧室窗上的几扇玻璃,实施报复,犯了妨害公务罪。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黄小勇有期徒刑三年。
罪犯樊景英事前明知黄小勇图谋不良,但却言听计从,协同作案,同样犯了妨害公务罪,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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