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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产承包制讲话》引言 林子力主编的《联产承包制讲话》,已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农村读物出版社出版。这里刊出的是该书引言的摘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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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6-29
第5版()
专栏:

《联产承包制讲话》引言
林子力主编的《联产承包制讲话》,已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农村读物出版社出版。这里刊出的是该书引言的摘要。
我国农村的大变化
中国农村出现了一个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新局面。广大农民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高兴过,他们说:“政策数现在好,生活数现在美,人心数现在顺,积极性数现在高。”
农村出现新局面,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一系列政策,特别是联产承包责任制普遍实行的结果。它标志着农村经济改革的巨大胜利。
联产承包制的作用,从根本上说,就是激发了生产者的积极性。这种积极性,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生产者在劳动和经营上有了相对的独立性,改变了种田不当家、当家不种田的情况,避免了瞎指挥和“大呼隆”,使他们能够真正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去精心侍弄庄稼和禽畜,热心改进生产条件,学习和运用科学技术;二是劳动和经营的成果与生产者的利益紧密挂钩,以一般合理经营所能达到的产量为标准或尺度,规定交、留比例,“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是自己的”,不吃“大锅饭”,实际上做到了基本上按劳取酬。
生产者积极性高涨,引起农业劳动生产率以从来没有过的速度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产生了两个方面的结果:一是农村劳动力大量剩余,许多地方剩余劳动力有三分之一到一半。二是农产品产量和农民收入大大增加,农民手里有了剩余资金。农民有了剩余劳力和剩余资金,就会广开生产门路,发展多种经营。多种经营的发展,又进一步造成农村生产繁荣和收入增加。
大变化的深刻意义
这个从来没有过的大变化,有它的更深一层的意义。
人们知道,自产自食,自制自用,自给自足,或者自给以后只有一点剩余拿去交换,这种自给性、半自给性的生产,是古老的、落后的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几亿人搞饭吃,各自封闭起来,很少与外界联系,大家都只生产少量的产品,不要求也不可能采用现代科学技术。自给性、半自给性生产必然要被为交换、为社会的生产所取代,这种商品性、社会化的生产,是现代的、先进的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是以分业分工为基础的。首先是分业,也就是按生产门类(如各种粮食、油料或棉花的种植,各种禽、畜或鱼类的养殖等等)形成专业,各行各业向市场提供不同的产品。再进一步不仅是各类产品的生产成为专业,而且一种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某些阶段或环节(如种植业中的制种、机耕机播、植保、收割脱粒,养殖业中种畜饲养、幼畜培育、混合饲料制作、疫病防治等等)也成为专门的生产或技术服务行业。这样,每个生产者都面向社会,产品的品种、数量和质量,都必须符合社会的需要,符合国内以至国外市场的需求;反过来,自己需要的,包括生产上和生活上需要的东西,也依赖于社会,依赖许许多多别的生产者来提供。同时,任何一种产品生产中用工、用料是多是少,都要以社会平均的标准来衡量。因此,大家竞相提高产量和质量,降低工、料的消耗,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成了普遍的要求。
这几年农村变化的更深一层的意义就在于:我们的农村经济已经进入从自给性、半自给性生产到商品性、社会化生产的历史性转变的阶段。这从出售的产品在全部产品中所占比重,也就是商品率迅猛增长的事实,可以看得很清楚。1981年,我国每个农业人口平均提供的商品为115.5元,比1978年增长了67.8%,三年的增长幅度,差不多等于过去的二十年。更重要的是,迅猛的发展势头还只是初步显露,方兴未艾。而且这也是全国的平均数字,从一些较早实行联产承包的地方来看,商品率提高得更快。
合作制理论在实践中的新发展
当前农村蓬勃发展起来的商品生产,是合作制的,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联产承包制已经成为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的主要形式,它正在完善,并且进一步向着广度和深度发展。在承包经济不断增长的同时,从家庭副业发展起来的农户在承包以外的生产和经营,也就是自营经济也在扩大。
从承包经济和自营经济中,都涌现出一批专业户或专业组。他们或者是向集体承包如山林、果园、茶园、桑园、滩涂、鱼塘、畜群、各种作坊等等;或者是独立经营如养鸡、养鸭、养兔、养猪、养牛、编织、加工、运输,以至修理、服务、商业等等。许多地方的专业户,在生产中感觉到迫切需要把劳动能力、科学技术知识、经营管理才能,以及资金等进一步结合起来,扩大专业经营,因此,从生产、供销等不同方面,提出了新的协作和联合的要求。并且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开始实行各种联合。如专业性生产联合或某一生产环节的联合、供销联合、贮运加工联合、技术服务联合、农工商综合经营的联合,等等。参加联合的人,有的只投劳力,或者贡献知识技艺和经营才能,有的还出资金。总之,新的合作经济的具体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这样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合作制理论,同时又是这个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马克思主义合作制理论的基本思想是,无产阶级不能剥夺农民,小农经济的社会主义化只有通过自愿和互利联合来实现,这种联合必须能够逐步改变落后的生产面貌和生活状况。无论马克思、恩格斯还是列宁,都没有给后人规定合作经济的模样。他们所讲的合作制,从形式到内容都是多样的。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合作制理论和社会主义合作经济的实践,可以说,合作制是劳动者的经济联合,这种经济联合基本上是劳动的联合,但是不完全排斥某些必要的资金联合的因素。因此,在分配上基本是按劳取酬,此外也可以有一些股金分红。
我国的合作制实践经历了曲折。建国以后,经过全国范围的土地改革,党及时地引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合作化的道路。合作化前期,坚持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分类指导,逐步过渡,合作制的实践生机勃勃。但是在后期普遍建立高级社以后,路子越走越窄,基本上是单一的生产合作,这种生产合作又基本上是单一的集体农庄式样,实行集中劳动、集中经营和评工记分、按工分分配的制度。由于它不适合我国国情,不适合中国农业的情况,使我国农村经济长时间停滞不前,延缓了从自给性、半自给性生产转向商品性、社会化生产的历史进程。
联产承包制冲破了集体经济的凝固样式,它不仅在演变和完善中成为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的新的、主要的形式,而且推动农村合作经济多样形式的萌生、成长,使合作制的实践道路越走越开阔。
集体经济本来也是合作经济,它并不必然产生“大呼隆”、“大锅饭”等弊病,但是,由于多年间“左”倾错误的影响,在人们当中已经形成一种观念,一说集体经济,好象就必定是集中经营、集中劳动,实行评工记分、按工分分配的制度。胡耀邦同志在党的十二大上的报告中指出:“在农村,劳动人民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是主要经济形式”,这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合作经济这一名称更能表现新的实践,并且使人们容易破除那种联合就必定是集中劳动、按工分分配的凝固观念,容易打通那种排斥多种多样的合作经济形式的狭隘思想。当前我国农村蓬勃发展着的合作制商品生产,既能够充分地发挥劳动力、文化技术知识和经营管理才干的作用,并便于聚集资金,又可以避免从自给性、半自给性生产转向商品性、社会化生产的过程中产生两极分化。今后一个时期,它将继续得到充分的发展。
向着社会化、现代化前进的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特色
现阶段我国农村最为普遍的实践,就是联产承包制,这种新的合作经济形式,内容丰富。但是,归根结底,它的中心就在于分与统的结合。这种形式,已经深深扎根在我国广大农村。可以看出,联产承包制在进一步的发展中,分和统的内容会更加多样,形式会更加完善;但是,统分结合作为一个普遍的、基本的原则,由于适应我国国情,切合我国农村的情况,将会较为长久地保存它的强大生命力。
联产承包制中,种植业大多是以户或以劳力为单位承包,其他专业中除以户、以劳力为单位,还有以小组为单位承包的;自营专业生产者一般也是以户为单位的经营,各种形式的新联合体,规模往往也比较小。总起来说,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大部分是以家庭或小组的劳动和生产作为基础的。当然,也有些地方,如黑龙江,规模会比较大。
有一种看法,好象只有大规模的生产才能社会化。其实,大规模的生产不一定就是社会化的,社会化的也可以是较小规模的生产。过去搞“一大二公”的时候,生产规模可以说是比较大了,然而并不等于社会化,搞了那么多年,还是停留在自给性、半自给性生产的状态。现在实行联产承包,生产规模显然是小,可是并不等于自给自足,倒是已经向着社会化迈进了,这几年农副产品商品率迅猛增长,就足以证明。
还有一种看法,好象现代化就必须是大规模的生产。其实,现代化与生产规模也没有必然联系。农业的现代化,就是在农业中全面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在同样的土地上投入更多的资金和劳动。它同农业的社会化密切相关。问题不在于规模的大小,而在于社会化的程度。农业的现代化总是伴随着社会化的发展同时进行的。在社会化的条件下,由于分工发达,可以充分依靠专业技术服务等,小规模的经营也完全可以实行现代化。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从家庭经营到大规模的农场,都可以实行现代化。至于经济效益,也不是规模越大效益越高,当然也不是规模越小效益越高。什么样的规模最为合理,效益最高?在不同条件下是不一样的,不存在到处适用的固定标本。
我国农村正在发展着的,以家庭或小组的劳动和生产为基础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总的说来是较小规模的。这种较小规模的经营,符合我国国情,适应现阶段农村生产力的状况。我国农民有小规模的家庭经营的传统习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以家庭或小组的劳动和生产为基础的合作经济,仍然具备它的明显优势,它适合我国广大农业生产者的文化、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便于把劳动、传统技术、经营才干等潜能充分挖掘出来;便于利用分散的资金,发挥大量的小型、简易生产工具和设施的作用;能够用较少的资金吸收较多的劳力,能源消耗低,投资见效快、效益高。
把家庭自给性的生产合并起来,变成“大锅饭”,结果是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相反,利用小规模生产的以上优势,却能够通过发展多种经营,分业分工,走上生产社会化的道路,有了社会化,也就能够实现现代化。这是两条路子,前者是想靠生产的规模来实现现代化,后者则是靠生产的社会化来实现现代化。实践证明,后一条路子符合我国的情况。
因此,我们所说的小规模生产,并不是象我国历史上传统农业那样的小农经营。这里的“小”,并不意味着自给自足,就象“大呼隆”那时的“大”并不就是社会化一样。我们说的是小规模而又是走向社会化的生产;从生产规模来说,确实是“小”,从面向社会的商品性来说又很“大”。同时,靠社会化,靠各种技术服务等,从一个农户所能承包的土地面积和所能提供的产品数量来看,也是“大”的。例如我国农村已经出现一户承包土地一百多亩的商品粮专业户,一户养猪一百多头、养禽几千只的饲养业专业户,从这里可以看到我国社会化、现代化农业的雏型。
总之,可以说,又“分”又“统”,又“小”又“大”,正是向着社会化、现代化前进的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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