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6阅读
  • 0回复

第三部分 做好为生产和消费服务的各项工作 第十六章 做好商品交换工作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6-29
第5版()
专栏:《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常识读本》

第三部分 做好为生产和消费服务的各项工作
第十六章 做好商品交换工作
第一节 社会主义商业的作用和特点(下)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业形式及其特点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业形式和社会主义生产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密切相联的。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总的来说是比较低的,又很不平衡,我国的商业在很长时期内需要多种经济形式的同时并存。现阶段大体可分国营商业、集体合作商业和个体商业三种。
国营商业,在社会主义商业中居于主导地位,是国内市场上最重要的商品流通渠道。巩固和发展国营商业是保障劳动群众集体商业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并且保障个体商业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条件。
集体合作商业,包括农村的供销合作社、城镇的合作商店、合作小组等等。它是国营商业的有力助手,是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的一个重要渠道。它的特点是:规模小、网点多、服务方式灵活、经营品种多样、对社会需要适应性强等等。发展集体商业对于国营商业具有拾遗补缺的作用。
个体商业主要是小商小贩(包括劳动者长途运销、个体经商、流动购销专业户和马帮长途运销)。有的是为国营商业供应货源,有的是自己收购农副产品,转手贩卖。这种商业形式,在农村和城市,可以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商业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三种商业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商业是根本不同的。资本主义的商业是资本家经营的,目的是为了追逐利润,活动是无计划的,通过市场盲目进行的。社会主义商业是没有资本家参加的,由社会主义国家或劳动人民经营的,目的不是追逐利润,而是为生产服务,为消费服务。国营商业和集体合作商业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进行的,根据全国生产情况、居民需要和居民购买力,有计划地组织货源,有计划地供应和销售品种。它反映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济关系,是反映社会主义各方面根本利益一致的经济关系。
现阶段我国商品流通渠道
国家对一部分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采取统一计划收购和供应的办法,就是按国家计划直接调拨的商品交换。
国家直接调拨的商品交换,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业满足生产需要,实行有计划发展的可靠物资保证。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需要我们做很大的努力,要进行调查研究,搞好市场预测。如果计划不周,违反客观经济规律和管理不善,往往造成物资积压,周转不灵,不利于调整供需之间的矛盾,从而不利于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国家对于大量的消费资料和一部分生产资料,通过市场自由选购,即通过商业部门经营。
在我国现阶段,国内市场上的商品流通渠道主要有:专门对商品交换起媒介作用的商业,工农业生产企业兼营的商业,以及农村集市贸易和城市农贸市场。
专门对商品交换起媒介作用的国营商业、合作商业,以及少量个体商贩,由于他们的社会经济性质不同,他们在社会主义国内市场上所处的地位也各不相同,各有各的作用,轻视或否定哪一种流通渠道都是错误的。
工农业生产企业经营的商业。这是我国近几年出现的一种流通渠道。它是工农业生产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在市场上建立自己的商品销售机构,或设门市部,或采取前店后厂等形式销售自己的产品;农业生产企业在条件具备时,可以实行农工商联合经营。这样做,可以减少从产到销的中间环节,缩短流通时间,加速再生产过程,降低商品在储运过程中的损耗;可以使生产企业直接接触群众,了解市场商品需要动态,从社会需要出发去安排生产;有利于按照商品产销特点组织商品流通,增加社会物质财富,减少经济损失。当然,生产企业经营商业,只是企业的附带业务,而且一般只限于出售本部门和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因此,允许工农业生产企业经营商业,实行商品流通渠道多样化,不是否定更不是代替由社会分工所形成的独立的商业部门的作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经营管理的现代化,这种流通渠道作用将会愈来愈小。
农村集市贸易和城市农贸市场。它是社会主义商业的必要补充。它对于社员之间以及社员和城镇居民之间,互通有无,调剂余缺,方便群众,改善群众的物质生活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必须加强市场管理,坚决打击和取缔投机倒把活动。
本章执笔:孙连成(原载《经济学周报》第49期)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