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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截留计划供应的农用物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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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03
第2版()
专栏:

不许截留计划供应的农用物资
本报评论员
在某县召开的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上,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天,县里的有关领导刚刚在主席台上就座,忽然,一位农民来到台上,逐座给每人斟了一杯茶,然后走向话筒说:今天,我给各位领导敬茶,没有别的事,唯一的请求,是请各位领导多操心,把国家计划供应给农民的化肥、农药、柴油、地膜等,如数的卖给我们;不要半途截留,不要“开后门”,不要卖高价。对这位农民突如其来的举动,与会代表先是一怔,接着报之以热烈的掌声。
这位农民的请求,反映了广大社员的迫切愿望。这几年,农村的形势好,农民的积极性高,科学种田大发展,一些农用物资成了热门货,特别是化肥、柴油等物资,相当紧缺。许多工业、物资部门和商业、运输部门,积极支援农业,千方百计增加生产,开辟货源,加快运输,及时销售,帮了农民的大忙,为发展农村的大好形势作出了新贡献。但有些人,却乘机谋私利;利用工作之便“开后门”,把紧缺的农用物资悄悄卖给自己的亲友;或者看到农民购买物资心切,弄虚掺假,附加这样那样的条件,刁难农民;尤其恶劣的是,有的人竟然倒卖这些物资,牟取暴利。上述种种,引起广大农民强烈不满,亟待有关党政领导机关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制止。
做好农用物资的供应工作,首先要堵塞漏洞,不给那些非法牟利的人以可乘之机。最近,中共肥西县山南区委处理了洪桥公社某些干部倒卖化肥的事件,端正党风,严明党纪。得到县委和县纪委的大力支持,受到农民群众的称赞。有些人身为农村干部或供销部门的职工,本应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为发展农业生产出力;可是,他们竟然忘记了自己的本分,为一己私利,干坑农害民的勾当,这是党纪国法所不容的。对这种行为,必须查明情况,严肃处理。
在狠狠刹住截留农用物资这股歪风的同时,有关部门还应检查一下现行的物资分配办法是否合理,产供销合同是否兑现。要尽量让农民及时买到急需的物资,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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