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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和本钢接受国家物价局批评 将出售钢材提价或加税款退还买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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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04
第1版()
专栏:

马钢和本钢接受国家物价局批评
将出售钢材提价或加税款退还买主
据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 《经济日报》今天报道:马鞍山钢铁公司和本溪钢铁公司接受国家物价局的通报批评,及时纠正对所产钢材自行提价或加收税款出售的错误做法。
近年来,全国许多地方和企业以计划外加价、加价集资、能源补贴费、劳务费、联营分利等各种名目,将必须执行国家统一定价的重要生产资料自行提价出售。马鞍山钢铁公司和本溪钢铁公司也采取了同样的做法。其中,马钢于今年3月至5月以财政部对钢坯恢复征收工商税为理由,在国家定价之外,向用户加收税款,每吨钢坯多收20元左右,共向用户多收价款209万元。本钢自去年11月到今年2月以购买计划外原油用于生产发电导致产品成本增加为理由,将卷板、钢板每吨自行加价42元出售,共向用户多收价款250多万元。
国家物价局发现上述情况后,曾分别发出通报,责令这两个公司立即纠正上述错误做法,将超收的全部加价款限期分别退还买主。到目前为止,马鞍山钢铁公司已将多收的税款全部退还;本溪钢铁公司已退还了130多万元,退款工作仍在继续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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