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阅读
  • 0回复

坚决支持党员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04
第3版()
专栏:

坚决支持党员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本报评论员
孙仲远同志坚持同不正之风作斗争,受到打击报复,以致精神受刺激而发病住院。这件事几经周折,终于引起了上级党组织的重视,打击报复者受到严肃处理。这就告诉我们,维护党规党法的尊严,争取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必须坚决制止打击报复,支持党员群众同不正之风作斗争。这是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部门的重要责任。
具有民主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正确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这是新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备的条件之一。绝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正是这样作的。但是,也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这一规定,他们在党内外群众的批评和监督面前,不是自觉地检查、改正错误,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力,对批评、揭发他们的同志打击报复,压制民主。这种恶劣作风如不坚决加以纠正,就会挫伤党员群众同不正之风作斗争的积极性,使他们产生顾虑,不敢大胆地批评、揭发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这样,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就不能及时地被揭露出来和受到严肃的处理,反而会越来越多,以致使我们党健康的肌体受到腐蚀,使我们党严重地脱离群众。如何对待党员群众的批评、监督,这是一个涉及原则的大问题,它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因此,对那些藐视党的纪律,对批评、监督者实行打击报复的领导人,必须坚决绳之以党纪国法。
搞打击报复的人所采用的手段有公开的,更多的则是隐蔽的。有些人表面上不动声色,却在暗中寻机打击报复反对他们搞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的同志:或者散布流言蜚语、加以中伤、孤立;或者出难题,找岔子,在工作中加以刁难;或者在调资、提职、评定职称、分配住房等问题上卡人;或者假“工作需要”、“提拔重用”之名,行排挤、打击之实,等等。采取诸如此类的“穿小鞋”、“紧鞋带”等手段打击报复,同公开违法的打击报复一样,也起着压制批评、窒息民主、助长歪风邪气的作用。因此,判断是否打击报复,一定要找身受其害的群众调查了解,通过行动看动机,透过观象看本质,弄清事实真相,谨防受假象的欺骗,以至轻易放过了采取巧妙手法打击报复的人。
现在还有一些领导干部官僚作风十分严重,对待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有的甚至到了麻木不仁的地步。他们对受打击报复者的再三申诉和控告置之不理,对打击报复者则姑息、袒护、包庇。有的打击报复案件拖了很长时间,上级一再催促,仍顶着、拖着不办。有的在上级过问或舆论的督促下不得不查处,也是敷衍了事,不作严肃处理,甚至为打击报复者多方开脱,分明是打击报复也不加以认定。还有一些人违反规定,有意或无意地将受打击报复者的申诉和揭发材料转到打击报复者手里,致使批评者遭到迫害,酿成令人痛心的事件。这是完全不能容许的。这种严重的官僚主义行为,不仅应当受到批评,而且应当根据情节的轻重,受到党纪和法律的制裁。认真查处打击报复案件,就是支持那些坚持原则、敢于斗争的党员和群众,就是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不认真查处这类案件,姑息、袒护、包庇打击报复者,就是助长不正之风,保护违法乱纪的行为。
广大党员和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监督,一经发现他们当中有人搞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就大胆地起来批评、揭发、斗争,这是一种很可喜的现象。这是党内外民主生活逐渐正常化的标志,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标志,是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希望所在。对这些勇于坚持原则、敢于斗争的同志,我们不但要坚决支持,而且要向他们学习,动员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都勇于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这样,我们就一定能争取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